金管會昨(26)日公布新一波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整頓措施,包括禁止銀行以再賣一個TRF方式讓客戶「以債養債」,對九家銀行開出罰單,其中兩家暫停銷售新商品,並首度鎖定19銀行限制承作量。除此,多項從嚴規範TRF銷售措施從今天起上路。至於客戶交易額度上限及強制收期初保證金規定,緩衝到2月27日起生效。
根據最新資料,已違約未交割的TRF金額約新台幣20多億元,這些客戶手上還有部位,未來可能不交割的金額近20億元,合計40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昨天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金管會新一波整頓措施,主要包括四大項。
第一,銀行不應鼓勵客戶新約換舊約,以債養債,讓客戶承受更大風險。
詹庭禎說,銀行與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就客戶平倉損失,以放款支應或暫列應收款項,如是為協助客戶業務正常營運,金管會予尊重,否則中小企可能經營不下去。
但銀行不應以擴大額度或延長契約期限等方式,辦理新交易,以短期取得的權利金或利益彌補虧損,讓客戶可能承擔更大部位風險。
他說,銀行不能再賣一個TRF給客戶來補虧損,因不知未來匯率走向,這可能是飲鴆止渴。
第二,首度針對TRF等承作量大的銀行,個別限制承作量,首波鎖定19家銀行,須訂定業務上限提董事會通過,報金管會。包括中信、富邦、國泰世華、玉山、台新、元大、新光、渣打、大眾、星展、台工銀、澳盛、安泰、滙豐、遠東、凱基、日盛、華泰及板信。
金管會是依契約數、名目本金及客戶數等三項,評估承作量大小,未來若有銀行承作量變大,也須受此規範。
第三,對九家銀行開罰,包括富邦、國泰世華、玉山、永豐、華南、新光、花旗、渣打及板信,處以「糾正」。其中,板信及新光都暫停銷售新商品,新光銀還需檢討相關人員疏失責任及業務獎酬制度。
第四,從嚴規範TRF銷售法規,已完成預告,包括強制收期初保證金、降低最大損失上限等措施,將陸續上路。海外分行不納管,但須申報承作量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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