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說「令人心驚膽戰」。《大西洋月刊》(Atlantic )說「可能已經犯法了」。一位鼓吹隱私權的人懷疑,可能會讓人興起自殺念頭。以上這些意見,不過是針對以下這起事件眾多反應的一部分,2014年6月,臉書(Facebook)被爆曾允許學術研究者,操控689,000萬位用戶接收的訊息,歷時一個星期。這個實驗是讓其中一半的用戶,看到比平常更少的正面訊息貼文,另一半用戶則看到比平常更少的負面貼文。目的是觀察這些改變,是否會引起人們自發性張貼更多正面或負面的訊息。其實,研究者的確由此發現「情緒傳染」的證據,並將結果發表在聲譽卓著的科學期刊。但大眾的抗議聲浪,掩蓋了他們的學術成就。 事件曝光之後,首席研究者很快就發布聲明,說他和其他同事為這項研究工作引起的大眾焦慮,感到抱歉。但臉書則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了好幾天,聲稱用戶在九千字制式說明上勾選同意時,便已盡到告知的責任。過了快一個星期,臉書營運長才發表一份言不由衷的道歉,說公司對這件事「溝通不良」。三個月後,臉書科技長又發表另一份聲明,表示臉書「對大眾的反應未曾做好準備」,承認「公司有些做法值得檢討」,並公布新的研究準則。但他還是避開了「對不起」和「道歉」的字眼。 在這起事件中,臉書犯了兩個錯誤:首先,它違背了用戶的信任;再者,它的道歉彆扭、分成三次,而且誠意不夠,讓問題變得更嚴重。 類似上述的情況極為常見。每家公司都會在某個時點犯錯,必須針對個人、某些客戶、員工、事業伙伴,或是整體大眾道歉。公司和它的領導人往往並未道歉,或是並未有效地道歉,因而嚴重傷害公司和利害關係人的關係,也有損公司的名譽,尤其是如果事件曝光,甚至眾所周知,後果更不堪設想。 公司需要明確的準則,來決定是否要為某個失誤而道歉,如果需要的話,又該如何道歉。根據我們對管理學和心理學的研究和經驗,本文提出道歉的公式,說明有效的道歉必須包括誰、什麼、哪裡、何時、如何,以提供診斷與實用的準則。至於公司若犯了嚴重的錯誤,最重要的是:高階領導人必須馬上表達坦誠、後悔,以及改善的決心,表達的方式必須正式、高能見度且誠懇。 說抱歉,好難...... 讓我們先來了解兩個與道歉相關的事實。第一,找理由或藉口來延遲或避免道歉,是人之常情。道歉帶來不舒服和有風險的感覺,且會讓人丟臉或失去權力。一旦我們道歉,位階層級可能因此變化,讓我們至少暫時必須仰賴他人的恩澤,這種感覺並不好。因此,人們自然會傾向不再多談或聚焦在自己的錯誤上;若是被發現犯錯,往往會啟動防衛機制,為自己辯駁,並怪罪他人。 對公司來說,道歉更是困難。即使是經驗豐富的領導人,面對是否與如何道歉的抉擇時,也會變得猶豫不決。這可以理解,因為公司的錯誤,經常是由某一位員工引起,而且,一個錯誤常透過一連串事件而擴大影響,以致公司無法控制。由執行長或整個公司來負擔責任,令人感覺似乎不太公平。...【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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