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漂流記》是丹尼爾•狄福於1719年創作的紀傳體小說,出版後即轟動全國,一直到現在都是世界知名的文學名著,狄福也因此書而被譽為英國小說之父。
同時《魯賓遜漂流記》也是世界上衍生最多版本的小說之一,由於其故事內容富有冒險、熱情、激勵,因此也成為許多國家指定的優良讀物,也為了更容易讓孩童閱讀,產生了許多兒童版、漫畫版的改編。
因為如此,大家可能都有看過這本小說,但是閱讀過原版全文的人卻很少,此次依照英國原版內容譯為中文,希望能讓更多人閱讀這本文學史上不朽的經典之作。
摘自《魯賓遜漂流記》243-244頁
我想,若要改掉星期五那可怕的吃人惡習,我應該讓他嚐嚐別的肉。所以我有天早上帶他到森林裡去。我原本想從我的羊群裡殺一隻小羊帶回家料理。但走在路上時,我看到樹蔭下躺著一隻母羊,身邊還有兩隻小羊。
這時我拉住星期五跟他說:「停著,別動!」並做出讓他靜止的手勢。
接著我拿出槍來,開槍殺了其中一隻小羊。這可憐的傢伙,上次雖然看到我開槍殺了他的敵人,不過他當時站在遠處,不知道、也想不出我是怎麼辦到的,這次看到之後,著實嚇到了,全身顫抖,看來是驚呆、都要昏倒了。
他沒看我殺的那隻小羊,或甚至沒意識到我已經把那隻羊給殺了,卻只是扯開他的背心,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我立刻發現,他以為我要殺了他。因為他跑到我跟前,跪了下來,抱住我的雙腿,說了好多我聽不懂的話。不過我大概知道他應該是在求我不要殺他。
我很快就找到一個法子,讓他相信我不會傷害他。我抓起他的手,對著他微笑,並指了指那隻我殺掉的小羊,讓他過去帶過來,而他也照做了。當他納悶地察看那隻羊是怎麼被殺的同時,我又再把槍上了膛,因為我剛看到一隻大鳥,看起來像鷹,正停在我可以射得到的樹上。
為了讓星期五稍微了解我是怎麼開槍的,我叫了他一聲,並指了指那隻鷹(那其實是隻鸚鵡)以及我的槍,要他看我怎麼開槍射下牠,讓他明白我會用槍射擊那隻鳥。
於是,我開了槍,並讓他留神看著,他隨即看到那隻鸚鵡被我射了下來,又再度嚇得呆立在那裡,儘管我之前已經跟他說明白了。而我發現,他倍覺驚異的是,他沒看到我放任何東西到槍裡,但槍裡一定有什麼神奇的致命之物,足以將人、野獸、鳥、或任何遠近的東西殺死。而這對他所造成的驚嚇,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才平撫。
而且我相信,要是我允許的話,他可能真會把我跟槍當神一樣崇拜。至於那支槍,他過了好幾天之後才敢再碰。不過當他獨處時,卻會跟它說話、聊天,就好像那槍會回答他似的。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在求槍不要殺了他。
當我覺得他的驚嚇之情稍稍平復之後,我要他跑去取那隻我打下的鳥。他照做了,不過在那裡耽擱了一會兒。因為那隻鸚鵡還沒死,從牠被打下的那個地方拍打著翅膀,飛到較遠的地方去。不過他還是找到了那隻鸚鵡,拾起牠,帶回來給我。我發現他一點也不了解槍,因此我趁機又趕快裝上子彈,沒讓他看到,以便之後需要時,隨時可派上用場。不過後來便不再有什麼機會開槍了。於是我將那隻小羊帶回家,那天晚上就將皮剝了,並盡力把肉切好。由於我已經有了專門煮肉的鍋子,便煮了一些肉,燉成一鍋非常美味的肉湯。
我吃了一些之後,也給了我的僕人一些,他似乎吃得很高興,非常喜歡這湯。不過他覺得最奇怪的是看到我加了鹽巴吃。他向我示意那鹽不好吃,接著便把一點鹽放在嘴裡,做出很噁心,得趕快吐出來,並用清水漱口的樣子。而我則相反,也把一塊沒灑上鹽的肉放在嘴裡,並裝出因為沒有鹽而嚥不下口,得趕快吐出來的樣子。不過這也沒用,他根本不想在肉或肉湯裡加鹽吃,即使是很久之後,他也只會加很少的一點鹽巴而已。
《魯賓遜漂流記》:28年的荒島漂流,永不放棄的生命歷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