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審計署昨天對地方債務風險發出警告,截至去年底,36個接受調查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快速增加,達到人民幣3.85兆元(約新台幣18.8兆元),規模較2010年底成長近13%,地方債風險持續升溫。審計署解釋,本次調查只針對36個地方政府。2010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規模,約為全大陸的31.79%;雖具代表性,但不能以此比率推算去年底全大陸地方債務規模。
2010年底,全大陸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約達10.72兆元(約新台幣52.3兆元)。
本次接受調查的地方政府遍及東、中、西部,經濟總量較高,債務規模相對大,足以反映大陸地方債規模和風險一觸即發。
報告指出,就36個地方債的舉債結構來看,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舉借,仍是主要舉債方,分別占45.67%及25.37%。
其中,融資平台公司的債務餘額比2010年增加了3,227億元(約新台幣1.57兆元),成長22.5%;一些地方政府設立的融資平台風險令人擔憂。
再以資金來源看,2012年底債務餘額中,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分別占78%和12%,是債務資金的主要來源。
包括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儲和市政建設,是各地方政府舉債後的主要用途。與2010年相比,成長金額最高的是交通運輸,達3,295億元(約新台幣1.6兆元);成長速度最快的是保障性住房,增加了1.4倍。
「部分地區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被本次調查列為首要問題。報告稱,「由於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
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餘額成長,但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
一些地方透過信託、融資租賃、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現象突出。監管不易,籌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成為新的風險隱患。
其他問題包括,融資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佳,部分融資平台公司資產品質較差、償債能力不強。債務制度不夠完善,債務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範。
儘管報告剛發布,但各種跡象顯示,今年以來大陸已開始嚴控地方債舉債規模。
渣打銀行大中華區研究主管王志浩此前曾表示,大陸新政府上台後,對地方債務平台風險的防範力道超乎預期,很多基礎建設計劃等不到融資,也無法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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