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境外基金管理決定軟硬兼施,上月底首度發函要求在台銷售規模大的境外基金機構,必須在台設點且資產管理業務須達一定規模,否則將退回或不准基金銷售。業者初估,首波被鎖定家數約有十家。根據投信投顧公會最新統計,到今年1月底止,境外基金規模3.3兆元,境內基金2兆元,境內、外基金仍有上兆元落差。
為鼓勵境外基金來台深耕,並提升國內投信產業競爭力,金管會繼去年底宣布將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比重從70%降到50%後,上月底再度發函,針對境外基金管理祭出新措施,目標鎖定在台銷售市占率高的境外基金機構。
根據金管會這項新措施,同屬關係企業的境外基金機構旗下銷售的境外基金合計,在台銷售市占率達一定比率者,這家境外基金機構應在我國設立資產管理據點,且其資產管理業務應達一定規模與深度,以強化對投資人權益保障。
未達標準者,金管會將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將退回或不核准其境外基金募集銷售申請案件。
過去金管會為鼓勵境外基金來台深耕多採鼓勵性質,例如前年推出的深耕計畫,對在台有貢獻的境外基金,給予一次可送審三檔基金等優惠,這次則是首度祭出「退回或不准」基金銷售的棒子,希望胡蘿蔔與棒子齊下,達到政策效果。
對於市占率達多少的境外基金機構會被列管,在國內的資產管理業務要達多少,才符合標準?金管會官員昨(5)日表示,金管會將視個案情況跟業者溝通、輔導,未達標準的業者,也會先給期限改善。會逐步做,不會馬上就退回或不准基金銷售。
業者表示,根據這項措施,不止要在台設點,而且資產管理業務要達一定規模,以設投信為例,要在國內發行基金達一定規模,投顧則是全委業務要有一定規模等。
據了解,金管會將鎖定規模較大的境外基金機構,展開個別約談、輔導。對於有哪些業者被鎖定,官員表示,為避免對業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擾,不便透露名單及家數。
投信業者表示,目前來台銷售基金的境外基金機構有80多家,首波可能被鎖定的約有十家,包括在台銷售基金規模較大,但是尚未在台設點的有四、五家,以及已經在台設點,但是在國內資產管理規模較小者約三、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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