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新春,為了躲避在高速公路上塞車的噩夢,我沒有回員林的娘家,窩在家中給母親做棉襖……
花了一天工夫做成,領子雖不平整,
但也不至於太離譜。
我自己試穿,溫暖舒適,歡喜得不得了,
急忙打電話回去跟手足們炫耀,
說我的年初二更有意思……
四月發表在聯副〈文學台灣:走一趟老街〉一文中,搭配了一張十八歲的老照片,結果它受到的注意比本文高得多;還有人說從我的穿著揣測,我的家境一定很好。
其實,我的家境不怎樣,那件大翻領白色洋裝是我母親做的。高中起,幾位特別親密的同學中有位叫舒敏,她的家境富有,即使必須躲教官,她也會把時尚的皮鞋穿到學校來。高中畢業後,大家急忙燙了頭髮,穿高跟鞋,成為「小姐」;她的穿著就更多彩了。
而我,從小到大,穿的都是母親親手做的衣服。一日,舒敏到我們家玩,我羨慕她身上的洋裝,腰上那一截約五寸寬的藍花裝飾尤其時髦。但它太貴,我買不起,遂請母親照著做一件。布的質料和腰帶的色澤當然和舒敏的不同,但同樣款式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毫不遜色;母親還說自己的女兒比較高,穿起來更好看。她一生教導我們做人要謙卑,但說起兒女,就忘記謙虛了。
五○、六○年代的人去裁縫店做衣服,都是自己裁了衣料,再參考店裡一本一本起了毛邊的日本服飾book。有很長一段時間,母親也做家庭洋裁,可是她連book也沒有,樣式全憑雙方口頭溝通;尺寸量好了,也全靠記憶。
當時,很多做母親的都有一雙巧手,會為孩子做衣服,我母親的技術卻不是普通的好。十來歲,跟鄰居姊妹淘學會了做衣服的基本功,她便貸款買了裁縫車,以家庭洋裁幫助家計。二妗最常誇母親,「做衫工夫好,閣準時交衫,人攏愛予伊做。無讀冊,毋捌字,一大疊的布佗一塊是啥人的,攏袂毋對;人人的寸尺一量就記佇頭殼內。」
因為客源不缺,年終歲尾,自家孩子的衣服只好殿後。每次看到我的「新衣」還是一塊布,就很著急;直到吃過年夜飯、睡下了,半夜透過蚊帳,才看到母親在燈下趕工。正月初一睜開眼,果然有新衣掛在牆上,可以歡歡喜喜穿出去走春找同學。附近一個同學的家是一定要去的,她的母親不會做衣服,看到我們姊妹的新衣,都讚美個不停。
長大了,自己去布店挑布,再請母親做。有一次和朋友有約,淡紫色新衣尚未完工,母親叫我縫下襬,我性子急,紗料又軟,不好縫;縫得很粗。母親說我縫那麼大針,「三步當做兩步走」,「搶」回去自己縫。
似乎每件新衣都在與時間賽跑,生平第一條長褲直到小學五年級才擁有。學校離家近,那個下午,我穿了尚有熨斗餘溫的灰色新長褲衝到教室門口,班長已喊過「敬禮。坐下」,只得從後門悄悄閃進去。為什麼那麼大了才有長褲?以前女孩都穿裙子,僅有的褲子是體育課的燈籠褲。
說到穿著打扮,大姊都說她從小被打扮得像個公主;父親甚至給她塗口紅。長大後,她的美貌廣受稱讚,父親出差外地,會給她和母親買衣料;母親在街上看到好看的式樣,也會照著給她做一件。而我,上有兩個姊姊一個哥哥,不曾被當公主寵愛;幸好靠著母親的慧心和巧手,身上的衣服還是比同儕的好。有一次鄰居小學妹為了一個什麼活動,她的媽媽還來借我的衣服。
每有新衣,我就持續地穿它。母親會說,「無這領衫的時,你敢攏褪腹裼(thǹg-pak-theh,打赤膊)!」
但是,有一件衣服,我穿得很不開心。中學冬季制服的黑色外套,多數同學向廠商購買,那毛料摸起來很舒服。只有我,母親說不必多花錢,父親年輕時的西裝改一改就很適合。母親說它也是毛料,可是它比較緊實,沒有毛的觸感。
父親從年輕時就講究穿著,明明是農家出外食頭路的窮小子,卻總是西裝筆挺。一張二十二歲時的照片,他全套西裝、背心,加懷錶,短統靴子;現在秀出來,朋友們無不驚奇他的時尚,以為他是富家子弟。大約是日治時期的衣著風氣,父親就算不坐事務桌,到深山林裡去監督工人處理木材,也是穿西裝、皮鞋。
年紀漸長,他的骨架越大,舊日的西裝穿不下,母親就把它們分解,再度利用;閒置不穿的和服,也改頭換面,成為孩子的新衣。
姊姊們的舊衣我可以接受,可是父親的西裝雖然改過了,穿在身上,我仍有穿男裝的錯覺。而且,它與眾不同,我討厭同學們注意到我的寒磣;直到一個來自沙鹿的富家千金說我的外套真好,是英國西裝毛料,我才「卸下心防」。她的確見過世面,也稱讚我百褶黑裙的料子好;它的前身是什麼,我沒有印象。但我一直記得這位同學戴一枚好看的手錶;她和我隔桌而坐,每堂課,坐得不耐的我一定會問她:「還幾分鐘下課?」
好像直到我二十三歲,到台北工作之後,才不再穿母親親手做的衣服。我到衡陽路博愛路一帶的布莊找布料,再找裁縫店做。偶爾才到服飾店或百貨公司買現成的。
孩子年幼時,我曾有幾個月瘋狂迷上織毛衣,我買了馬海粗毛線,決心為一家五口——包括女傭——各打一件。打得昏天暗地,不曾熬夜的我甚至曾打到半夜兩點;飯也隨便吃,女傭顧好小孩就好。幸好要過年了,來不及打的買現成的,織毛衣的熱潮才消退。
又過幾年,看到衣櫃裡一包年少時來自英國筆友的毛線,便重拾織針,決定打外套給母親。毛線墨綠色帶灰紋,很高雅;但不是馬海,不能用粗針棒,前襟又要開釦,難度較高。一次一次請教同事後,才終於完成。母親幾次出遊,常會穿它,可見她對這件毛衣是滿意的。
四十多歲時,一個朋友說做衣服很簡單,領口用奶粉罐的蓋子或盤子畫就可;受到了這樣的啟發,我動手做了生
平第一件衣服。做的是花布直筒洋裝,雖然邊試穿邊修改,折騰了一整天;但領子做得很平整。在翻領子的襯布時,我以母親那種「蜻蜓點水」的方式,用熨斗尖端燙它;如此輕巧熟練,妹妹驚嘆,說我好像得到了媽媽的遺傳。
其實,得到媽媽真傳的是大姊。她不曾學過洋裁;但是做衣服、改衣服都難不倒她。她愛指指身上的衣服,說哪一件是三十年前在台北剪的布,自己做的;哪一件是我穿不下給她的。她比較嬌小,妹妹們的衣服略做修改,甚至把過時的大領子瘦身,多出來的布做個細腰帶或口袋,就是一件合身合時的衣服了。
而我做過的幾件衣服,樣式簡單,只是寬袍大袖無領的。而且,必須是不會亂竄的棉布,特別是那種過濾豆漿用的粗胚棉布;那種布最適合手染。
有一年新春,為了躲避在高速公路上塞車的噩夢,我沒有回員林的娘家,窩在家中給母親做棉襖——用的是本來就有夾裡的「車棉布」。給母親穿的應該有領子,只好在電話中請教大姊。母親那年因為跌了跤行動不便,一件柔軟、好穿脫的棉襖很實用。
我原先剪的是一塊咖啡色小花布料,後來嫌它暗淡,對母親當時的心情缺少鼓舞作用,便再度去迪化街剪了一塊米黃底橘色抽象花的;看起來溫暖、柔和,又喜氣。
花了一天工夫做成,領子雖不平整,但也不至於太離譜。我自己試穿,溫暖舒適,歡喜得不得了;急忙打電話回去跟手足們炫耀,說我的年初二更有意思。
消費情況不同,現在的孩子能領受的「慈母手中線」,大概只有縫釦子了。而我,在母親過世十多年後,對著讚美我衣服的朋友,可以神氣地說,「我媽媽做的」,彷彿還是那個在母親身邊的幸福女孩;再想到我竟然曾為母親打了一件毛衣,做了一件棉襖,心中那分幸福感更扎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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