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於北京西站、終至香港西九龍新站的京港高鐵,港府在爭議聲中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大陸人員香港執法、香港本地立法等議題上爭議再起。京港高鐵實際上是由京石、石武、武廣、廣深港四段組成,全長約兩千四百卅九公里,完工後以三百一十公里的時速運營,北京至香港只需約十小時。
京港高鐵其餘各段已開通,現餘香港段因爭議和施工接連出現問題,一拖再拖,預定明年秋天開通。香港政府也要解決爭議度最高的「一地兩檢」問題,即大陸的邊防公安、海關和檢疫等執法人員,要到香港境內實施通關檢查。
香港政府星期二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在西九龍總站畫出四分之一面積作「內地口岸區」,該區行使大陸法律,由大陸人員執法,屬大陸司法管轄區。香港政府稱口岸區不屬於香港特區範圍,故不違反「基本法」。但香港非建制派政黨、議員及法律界人士有反對意見,直斥港府「割地」、「衝擊香港現行制度」及「破壞一國兩制」。
港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一地兩檢」方案不是國家主導,而是國家配合香港請求,如果沒有「一地兩檢」,高鐵就會完全失去意義。港府已向全港外國領事、全港十八區區議會正副主席以及香港所有外國商會簡報,所有的反應都很正面。
港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說,希望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根據基本法,香港土地屬於國家,他以業主和租客為例,解釋香港有權將土地租予中央,有如將香港部分地方以特定目的租予大陸,變成香港特區以外的地區,做法不違反基本法。
港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認為,西九龍站的法律問題必須清晰,否則對香港保安工作不利。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質疑港府「一地兩檢」方案鑽空子,利用基本法第廿條授權,在香港部分範圍放棄採用香港法律,他認為這是開壞先例,日後法理上、邏輯上,難以阻止大陸利用基本法第廿條處理香港示威。香港市民暫時不明白「一地兩檢方案」的影響,但要思考因為方便而放棄法制保障,損害更大,基本法保障愈縮愈小,是很悲哀的現實。
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說,「一地兩檢」方案對法治的損害比釋法更大,等同整本「基本法」消失。不同黨派應與港府團結,與中央再商討,撤回在西九總站設置內地管轄區實施「一地兩檢」。
李柱銘認為基本法第廿條的原意,是給予香港更多權力,讓香港更高度自治,但現時是給權力香港自己閹割,民主派應該強硬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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