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的前四章,談的分別是「做大夢」、「改變自己」、「創新」、「專注」。這些已經把個人修為推上高峰。但我想再加碼,為個人能力加上一個「超標準」,就是培養魅力。 很多成功的人,有錢、有名、有人緣、有社會貢獻,你打從心裡敬佩他,但你不想跟他吃晚飯。 為什麼? 因為他少了個性、風格、味道、趣味。 換句話說,他少了魅力。 設計師香奈兒有句話,點出了這個「超標準」:「20歲時,你要漂亮(gorgeous)。40歲時,你要有魅力(charming)。40歲以後,你要令人無法抗拒(irresistible)」。這不只對女人說,也對男人說。這不只說外表,也說內在。 「漂亮」是天生的,「魅力」很抽象,「無法抗拒」,更模糊,培養這些特質都很難。 況且,誰能兼具「夢想」、「改變」、「創新」、「專注」,還要有「魅力」呢?我不能。 但就讓我們維持第一章的精神,做個大夢吧。 魅力元素一:有風格 別說外表不重要,也別假設外表好的人都「敗絮其中」。外表沒有絕對性,但有重要性。 有魅力的外表不靠時髦,而靠風格。香奈兒自己都說:「『時尚』(Fashion)褪色,『風格』(Style)永存。」 風格,是指有特色、有品味、有層次的美感。 風格的第一個層次當然是外表。2008年,歐巴馬(當時47歲)和麥肯(當時72歲)競選。歐的年輕,對於吸引年輕人選票,已是優勢。競選期間,他在夏威夷度假,狗仔拍到他的上空照。大家發現這位年輕、聰明、口才好的候選人竟然身材也好,當然加分。 就任後,他以有型的穿著,在2009年6月被英國《每日電訊報》讀者選為全世界最會穿衣服的男人,打敗布萊德彼特和喬治克隆尼。至於他高挑的太太蜜雪兒穿吳季剛的衣服,既時髦又優雅,也為白宮的形象加分。 大西洋彼岸,47歲的英國首相卡麥隆駐顏有術,素顏照片還被媒體炒作是否是修圖的成果。太太莎曼莎是時尚品牌的創意總監,腳踝有刺青。一句話都不用說,已拉近與年輕人的距離。2013年7月,一家人到葡萄牙度假。卡麥隆甩掉西裝,穿上淺藍色牛仔上衣、卡其短褲、休閒鞋,表現出政治人物難得的輕鬆風采。 卡其短褲耶! 風格的第二層次,表現在品味,就是你對物質的選擇。上一代政治人物送禮,會送匾額或錦旗。2008年,歐巴馬勝選後訪英,當時尚未當上首相的保守黨黨魁卡麥隆送他英國搖滾樂團「電台司令」(Radiohead)的CD。「電台司令」的樂風另類,歌詞探討社會的疏離,名曲「被辜負」(”Let Down”)副歌是:「被辜負,在流浪,像地上的蟲被踩扁。被辜負,在流浪。」 2010年,當上首相的卡麥隆訪白宮。歐送給卡美國普普藝術家Ed Ruscha的畫。普普藝術(Pop Art)是1950年代興起的藝術風潮,將廣告、新聞等元素改造成藝術作品,安迪•沃荷(Andy Warhol)是代表人物。 卡麥隆則回送英國塗鴉畫家Ben Eine的作品。Ben Eine擅長把英文字母做多彩多姿地處理,年紀才四十出頭,跟歐和卡同一時代。上網搜尋Ed Ruscha和Ben Eine作品的照片,感受一下跟匾額和錦旗有何不同。 即將上市的社群網站「Twitter」的創辦人傑克多西(Jack Dorsey),和新聞網站「Digg」創辦人凱文羅斯(Kevin Rose)也有這種有風格的互動。當多西創辦行動付款機制「Square」時,羅斯想投資,但多西以資金已足為由婉謝。羅斯欣然接受,但注意到「Square」的網站沒有介紹如何使用這個新型付款機制的影片,便自掏腰包製作了一支影片,當禮物送給多西。這樣用心的禮物,展現了送者的風範,和風格。 品味,也未必要跟藝術或音樂有關,甚至不一定要高雅。只要有個性、風格、味道、趣味,都是品味。 2012年橫掃全球的MV影片「Gangnam Style」的主角PSY,不是傳統定義的帥哥,但有自己獨特的造型、服飾,和舞步。他的風格,不是玉樹臨風,而是突顯荒謬。影片第33秒,他摟著兩位辣妹走出倉庫,三人臉上都被吹來的垃圾和灰塵覆蓋,但都面不改色,跳得一本正經。2分01秒,電梯門打開,穿著燕尾服的他,趴在一個穿海灘褲的男人的跨下唱歌,同樣專注正經。這種荒謬,也是Style! (本文為摘錄,更多精彩內容,請詳閱本書《A+到A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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