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三杯茶/ 用生命去化解仇恨,用勇氣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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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第969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新書鮮讀 三杯茶/ 用生命去化解仇恨,用勇氣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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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之門/ 以時間的橫線和空間縱支去架構, 張開成集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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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讓我們的人生更完美/兩個熱雪大叔的冒險之旅
閱讀筆記 蝴蝶森林/走在原林,自然飛翔

新書鮮讀
三杯茶/ 用生命去化解仇恨,用勇氣改變世界
文、圖節錄自馬可孛羅
圖/馬可孛羅提供
一個早逝女孩的生命,讓另一群女孩擁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內容簡介:

  三杯茶

  敬上第一杯茶,你是一個陌生人

  再奉第二杯茶,你是我們的朋友

  第三杯茶,你是我的家人,我將用生命來保護你

  在過去的十二年,巴基斯坦、阿富汗及西藏山區,六十所學校陸續成立,摩頓森守護妹妹的信念,讓他願意用生命去化解世界上最大的仇恨,幫助一群女孩有勇氣改變世界。

作者介紹:

葛瑞格•摩頓森(Greg Mortenson)

  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三個月大即隨前往非洲擔任傳教工作的父母遷居坦尚尼亞,直至十五歲才返回美國。原是熱愛登山的急診室醫護人員,1993年為紀念早逝的妹妹而攀登世界第二高峰K2,結果不僅攻頂失敗,更在返途中迷路,幸運受到山區窮困村落科爾飛的村民救助,在深受村民的純樸善良感動下,許諾將重回科爾飛幫助他們建造小學,自此成為獻身推動中亞地區兒童教育的人道工作者。他當年攀登K2,是為了紀念早逝的妹妹,並在因緣際會下做出為當地村民蓋一所學校的承諾;十五年後,他已經在中亞地區協助建造了五十八間學校;一個早逝女孩的生命,促成了另一群女孩的重生。

  摩頓森現為中亞協會執行長。中亞協會成立於1996年,主要任務在於促進並提供中亞偏遠山區的孩童受教育機會,特別是女孩子。

大衛•奧利佛•瑞林(David Oliver Relin)

  是個遊歷世界的專欄作家,其作品獲得無數獎項,曾在「愛荷華作家工作坊」教導寫作。目前住在奧勒岡波特蘭市。

搶先試閱:

從世界的盡頭開始

我每次到機場搭機飛往巴基斯坦或阿富汗時,一定帶著一個小型塑膠公事包,上面貼著一張保險桿貼紙,寫著:「終極聖地」。這原本是一本書的名字,是由威廉•基特瑞吉和安尼克•史密斯於一九八八年出版、輯錄描寫蒙大拿的文章選集。自此,「終極聖地」便成為一個非正式代名詞,代表過去十四年來,我和妻子塔拉、兩個小孩阿密拉和開伯爾、以及我的西藏梗犬塔許所待的地方。這四個字足以描述吸引美國人造訪蒙大拿的優美景觀和龐大的空曠感,也貼切地展現在我婚後家鄉車牌上的山峰剪影。

不過,對我來說,基特瑞吉的書名傳達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涵義。

若檢視地圖上中亞協會於一九九五年以來所建立的學校分布,你會發現,我們的學校幾乎都坐落在因為地理位置偏遠、赤貧、宗教極端主義或戰爭而缺乏教育基礎建設的地方。這些地方鮮為世人所知,幾乎不會有外人到訪。我們就是從這些地方開始。

這種做法和一般的發展工作很不一樣。基於各種合理的理由,多數非政府組織喜歡先將營運總部蓋在資源豐富、通訊方便的地方,然後慢慢拓展到邊遠地區。這種進行方式不無道理。不過,問題是,若有系統性地逐步進行,可能一輩子也幫不了那些最需要協助的人們。

我們和其他某些發展團體還有一個不同之處,那就是,我們的目標不是要搶建幾百間學校來提高曝光率、然後滲透到某一區域。我們只想在最艱困的地方蓋幾間學校、交給當地社區管理和維持、然後靜待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組織從其他較不艱困的地區遷移至此,拉近鴻溝。令人驚訝的是,事情往往如願進行。

巴提斯坦位於巴基斯坦喀拉崑崙山核心地帶、山勢險峻但風景懾人的角落,一九九○年代的後半期,我們都待在這裡,奔走於最偏僻山谷裡的最遠盡頭,海拔一萬一千英尺的山上,居然有著和極限抗爭的人跡。我們在三十幾處學校預定地動土、提供建材和師資,再由當地居民提供土地和勞力。我們的第一間學校蓋在科爾飛,這裡是布勞度河谷中、人跡所達的最遠之處,再過去就是通往K2的巴托羅冰川。我們在胡敘的學校則位於全世界最高的七千公尺山峰之一、瑪歇布魯姆峰的山腳高原之處。

同樣的,我們也率先挺進戰爭和宗教衝突禁地。西元一九九九年,我們在巴基斯坦軍隊的要求下,在古爾托瑞地區著手興建兩間學校,印度和巴基斯坦軍隊長年在此處為爭奪喀什米爾邊界而激戰。我們蓋的學校位於半山腰,還特別加蓋了金屬斜頂,來抵擋印度軍隊的大炮彈殼。最近在二○○八年,我們在阿富汗東邊的庫納爾省協助興建了兩所女子學校,校址就坐落於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之間、許多西藏同胞居住的緊張地帶。

我們這種「盡頭優先」的哲學不但打破傳統、偶爾還會招致批評;但有時候我們也沒有其他選擇。如果像中亞協會這類組織不直接前進到這些地區,還會有一、兩個世代的女子喪失學習讀寫的機會。不過,除了這些實際的考量以外,我們之所以採取這種方式還有另一個原因──而且和實用主義沒什麼關係。

這些人雖然住在文明的前線,但他們既不世故、也沒有世界觀。他們多半沒受過什麼學業與道德教育,也不熟知時尚或國際現勢等議題的最新潮流。可是,這些住在道路盡頭的人們卻是你所見過適應力最強、最機智的人類。他們兼具勇氣、韌性、親切和優雅的特質,讓我肅然起敬。

多年來,我還發現,這些人只需要稍加協助,就可以闖出驚人作為──有時甚至還為我們其他人樹立標竿。當平凡的人類展現出非凡的寬宏、耐力或熱情,我們全都因為他們的榜樣而更加富有。他們給予我們的啟發就如同自喀拉崑崙山和興都庫什山流瀉而下的河水一般,福澤廣被,灌溉了每個人的心田。

所以,對我來說,我公事包上的「終極聖地」貼紙並非讚美家鄉的標語或廣告詞,反而更強化了我的信念:這些住在終極地區的人民──最被世界忽略、不重視的一群人──往往代表了我們最完美的人性、以及我們應該達成的最佳標準。這就是這些終極地區賜予我的力量、也是我無法抗拒他們的原因。

前進瓦罕走廊

超過二十個世紀以來,瓦罕走廊一直是商人、使節、軍隊、教徒、探險家、傳教士和朝聖者來往中亞和中國的通道。瓦罕走廊不僅是內外韃靼的交界處──希臘地理學家托勒密稱為「雙賽西亞」的地方──同時也是整條絲路當中最陡峭的路段。瓦罕走廊的居民過著極度孤立的生活,是我們這些以電子郵件、推特和衛星電話為生活界線的人完全想像不到的。人們對瓦罕走廊的孤立和偏遠束手無策,這裡是中亞的極限地區:是一個遠遠落在已知世界以外的遙遠國度。極限不僅描述地理界線之外、也意味著文明本身之外。

在一九九九年底以前,瓦罕走廊東部沒有一間學校、醫院、藥房、警察局、商場、獸醫院、郵局或診所。阿富汗這個國家的生活已經夠艱苦,全國有百分之六十八的人口從不知和平為何物,國人平均壽命為四十四歲,生產死亡率只高於賴比瑞亞,但相較之下,瓦罕走廊生活的人們卻更顯絕望。

這裡和外地的唯一連接、就是一條單線道土石路,從阿富汗巴達桑省的法札巴德市起蜿蜒數百哩,一直到位於瓦罕走廊半途的沙哈德村為止。過了沙哈德村,就得以步行或騎乘動物沿著瓦罕河邊的小徑而行,最後到達湖水寒冷如鏡、綠草如茵的伯賽共巴茲。西元一二七二年冬天,罹患瘧疾的馬可波羅就曾經在此處休養,來自瓦罕走廊的特使也是從此處出發,經過艾爾沙德山口找到了我,向我表達建校的請求。

若有任何地方符合我們「終極勝地」的哲學,當然就是這裡了。

 
漫漫歸途/一趟迷失的旅程,竟意外迎向兩段愛無限的人生!
文、圖節錄自商周出版
圖/商周出版提供
「再害怕、再孤單,都不能遺忘那條記憶中的路,因為我知道,媽媽在等我回家……」

內容簡介:

在養父母悉心照顧及良好家庭環境下成長的薩魯,從沒忘記自己來自印度,更不時想起老家的媽媽、手足都還在嗎?哥哥古杜那天晚上到底怎麼了?那條記憶中回家的路、四周的景物,他始終牢牢記住,不敢遺忘……於是他開始憑著烙印在腦中印度家鄉的影像,以及那段驚恐無助且模糊的火車旅程記憶,透過Google Earth上錯綜複雜的鐵道搜尋比對,一方面補綴那段迷失的童年時光,另一方面也追憶許多人生的答案……

作者介紹:

薩魯.布萊爾利Saroo Brierley

  生於印度坎德瓦,現居澳洲荷伯特,與父親一起經營家族生意。

  他的尋根故事造成澳洲媒體爭相報導,成為轟動一時的頭條新聞,也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曾在電視節目【60 Minutes】接受專訪,內容連結如下:video.au.msn.com/watch/video/lost-and-found/x7j4xag?cpkey=69f037a4-4073-4bda-b15b-42cb0af68ecd||||

搶先試閱:

在一連串打擊後遇見「新生」

周圍環境稍稍安靜後,我在迷宮般的大街小巷裡漫無目的地穿梭,這樣或許能找到別人幫忙,也可能是自找麻煩。因為鐵路工人的緣故,我現在越來越難判斷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雖然之前的困境讓我對自己的街頭求生技能變得更有信心,但或許也因此意識到,我無法靠自己獨自生存太久——許多危險程度之大,是我難以想像,甚至難以察覺的。

我對他人的懷疑再度油然而生,大家要不就是漠不關心,要不就是壞人,不過我還是得找到那少數願意幫我的善心人士,就像之前在河邊救我的遊民。我想避開人群,但也想搞清楚自己到底身在何處,這代表我得保持高度警戒。接下來的旅程,就是在時時保持警戒與找機會放手一搏這兩種心情交織中度過。

我慢慢接近人群。有一回,我在新地方的某條街上散步時,遇到一個年紀相仿的男孩大聲跟我說話。他發現我在看他時,便主動跟我打招呼,我們兩個害羞地聊了一會兒。他認識的字似乎比我還多,說起話來也更像大人,他可能有上過學,人也很友善,我們一起在街上玩耍了好一段時間,接著他說我可以跟他一起回家。我選擇保持戒心,小心翼翼地跟他回家。

抵達他家時,他向母親介紹我,我也告訴他們之前發生的一些事情。他的母親說我可以跟他們一起吃飯,甚至住到他們找人帶我回家。我臉上的警戒神色頓時一掃而空,無法想像眼前友善的婦人會傷害我,這裡甚至是我遠離街上生活的大好機會。即便是在鐵路工人小屋裡短暫的時光也讓我能好好睡上一覺,因此現在的我只渴望能待在室內,也比較有安全感。我很高興自己能在屋裡,有食物吃,還有人保護。

隔天,男孩的母親讓我跟他們一起出門。我們到當地人洗衣服的池塘邊,她洗衣服的同時,我和小男孩也各自洗自己的衣物。我身上穿著與走失時相同的衣服,黑色短褲與短袖的白襯衫,看起來肯定很髒了。就跟以前一樣,不必游泳又可以待在水裡的話,我可以一整天都泡在水裡不起來。但一天又過去了,我的新朋友已經離開水中,把自己弄乾、穿上衣服。他母親也喚著我離開。或許我已經忘記家庭生活的方式,也忘記要尊重母親的權威性──我不停地打水,不想離開。那位母親很快就失去耐性,朝我丟了石頭,差一點還打中我。我放聲大哭,她便帶著兒子轉身離去。

我不記得當時獨自站在淺池塘裡的感覺。但或許是我誤解了?或許是我一直待在水裡,他們以為我不想跟他們走?但就算我母親覺得我不乖,她也不會拿石頭丟我啊!那名婦人轉身離開的選擇,就跟一開始她歡迎我進入她家一樣輕鬆簡單。這就是大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嗎?

雖然我再度被拋棄,但遇見他們仍然是一段美好的經驗——能好好吃一頓飯,還可以在屋內睡覺。我發現,或許能了解我表達方式的人,比我想像中還多。沒多久,我又找到另一個好心人。

某天,我在附近商店前閒晃,看看能否有機會找到食物時,有個跟我哥哥古杜年紀相仿的男孩,推著裝滿貨物的手推車走過來。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他注意到我,他還說了些我聽不懂的話。他看起來毫無侵略性,所以我也不緊張,就站在原地看著他走來。他刻意調整說話方式,問我在這裡做什麼、叫什麼名字。交談片刻後,我承認自己迷路了,他便邀請我住進他家。一開始我或許稍有猶豫,心想不知他是否會傷害我或侵犯我,就跟那小男孩的母親一樣,但我還是決定跟他走。雖然這樣做很冒險,不過待在街上也一樣危險。我在潛意識裡盤算、比較風險後,直覺告訴我,眼前這個男孩是好人。

我的直覺是對的。他非常友善,讓我在他家住上好幾天,有時候我會跟他一同外出,幫他裝貨、卸貨,他也非常有耐心,盡量照顧我。沒多久,我發現他幫我做的事情更多。

有一天,他跟我說話的方式有些不同,更像大人語氣,神情也更加嚴肅。我們一起走到鎮上的另一頭,他說那裡有人可以幫我。結果,我們走進一間大警察局,裡面有許多員警。我當下心情瞬間轉為抗拒。這是陷阱嗎?他故意要害我被抓嗎?眼前的大男孩安撫我,保證警察不會傷害我,而且會幫我找到回家的路,跟家人團聚。我不清楚最後到底發生什麼事,但我跟他走進警察局了。大男孩與警察交談後,走過來告訴我,說他要把我交給警方照顧。我不希望他離開,而且我看到警察會很緊張,但是對大男孩的信任足以讓我願意留下來。更何況,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怎麼辦。

與他道別時,我是既難過又害怕,但他說盡力了,這是幫我找到家最好的辦法。我希望自己當時有向他道謝。

大男孩離開沒多久後,我被帶到警察局後方,他們將我安置在牢房裡,並把門上鎖。事已至此,我也不曉得接下來的事情究竟是好是壞。其實,大男孩就跟在河邊把我撈起來的遊民一樣,兩人都救了我一命,只是我當時並未看清楚這一點。

有時我不禁會想,當時如果他沒有帶我到警察局,或是我拒絕相信他,那最後會發生什麼事?可能最後也會有其他人跟大男孩一樣帶我去警察局,也或者我會進入某間收容孤兒的機構,但最有可能的是──我會死在街頭。今天的加爾各答街上有數十萬名無家可歸的小孩,其中有許多人可能沒有機會長大成人。

當然,我不知道之前鐵路工人的朋友究竟有何打算,也不知道那晚在火車站被抓走的小孩下場如何,但我很確定他們所面臨的恐懼應該比我還深。沒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印度孩童被賣去從事性交易、當奴隸或是器官遭到摘除販售。儘管這些遭遇駭人聽聞,但受難的小孩太多,有效執法的警力十分有限。

我的街頭生活結束沒幾年後,加爾各答就出現惡名昭彰的「石頭殺手」,孟買緊接著也發生同樣情況。有人趁著夜晚街頭遊民熟睡時,直接拿大石頭或磚塊朝遊民頭上猛砸,大城市主要車站附近的遊民更是主要下手對象,在半年之內就有十三人因此死亡,卻無人因此被捕(不過在警方拘留一名有心理問題的嫌疑犯後,這類殺人事件便沒再發生了)。如果我繼續流落街頭,很有可能現在已不在人世,肯定也沒有這本書的存在。

雖然我想抹去許多不堪的記憶,有一件事情卻希望自己能夠牢牢記住——大男孩的名字。

 
時間之門/ 以時間的橫線和空間縱支去架構, 張開成集成書。
文、圖節錄自聯經出版
圖/聯經出版提供
《時間之門》最明確的屬性是時間和空間,

是我寫過往的年代事物與人的故事,

以及走過的地景書寫,

是故,我以時間的橫線和空間縱支去架構,

張開成集成書。

內容簡介:

  以疏雅清新文風見長的方梓,字裡行間擅用譬喻象徵且頗富哲思。不管是餐館、咖啡廳的飲食,或是田野、公園的野花野菜,都是她「寫作時間」的一部分。《時間之門》集結摭拾過去未曾收錄成冊的篇章,說城鄉、憶舊往、談飲食、觀日常,方梓說:「我把城市當成一座田園,把行道樹看成一片森林,樹木花草便會對我回望,我樂於成為植物的言說者。」輕淡的筆調藏有濃郁的感懷,平實地呈現世故人情,使看似細瑣的時間與空間交織成溫潤且剔透的光暈。

作者介紹:

方梓

  本名林麗貞。

  台灣花蓮人,文化大學大眾傳播系畢業,國立東華大學創作與英美文學研究所碩士。

  曾任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總編輯、全國文化總會學術研究組企畫、《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副主編、總統府專門委員,及大學兼任講師。

  著有《人生金言》、《他們為什麼成功》、《傑出女性的宗教觀》、《第四個房間》、《采采卷耳》、《來去花蓮港》、《野有蔓草:野菜書寫》等。

搶先試閱:

轉角的柚子樹

永遠記得那兩條小徑,那是我的童年世界,邁著剛會走路的小短腿從這頭進入,高瘦的身軀從另一端走出來,快樂的童年就這麼結束了。

外婆的家園十分廣衮,千坪的果園圍繞著宅屋,對一個三、四歲的小孩來說,穿梭在果園中,簡直是走進一座森林。兩條小徑呈L型從家園中間穿過,是對外的通道;一邊的出口是溪邊,小阿姨洗衣服的地方,一邊通往大阿姨婆家的小路。兩條小徑交接的轉角有一棵樹,樹下有一顆被坐到發亮如圓桌的大石頭。鄰居的阿桑常搬個小凳子和外婆在樹下挑菜,有時她十四歲的養女阿月大剌剌跨坐在石頭上,和我說著阿桑如何虐待她,四、五歲的我不知道什麼是虐待。外婆的宅園附近就我們兩處住家,阿月的工作是餵豬、做飯和洗衣服,偶爾空閒的她大概也只能同我說話吧,儘管我完全不是她說話的對象。後來加入外婆果園的弟弟最喜歡爬上那顆大石頭再跳下來,經常摔得鼻青臉腫,甚至一次跳下來骨折,他卻樂此不疲。轉角的樹是柚子樹,外婆說和其他的果樹一樣都是野生的,也就是自己長出來的,在母親小時候就有了,也許有人吃了果實掉下的種籽,或是鳥、昆蟲叼了過來。是一棵老柚子樹,大半的時候它是引不起人注意的,即使最常在它樹下乘涼的阿桑和外婆,也從不關注它,不像園中的蓮霧,在端午節時外婆拿了柴刀朝樹幹底砍了幾道,掛上一串吃完粽子的粽繩,說是提醒花葉茂盛的蓮霧要如粽子般果實纍纍。也不像釋迦要稍折彎它的枝椏,免得過高不好採摘釋迦果。

外婆的宅園各種「自己長出來」的水果,四季交替的開花結實;春天才開始,楊桃垂掛黃綠色如同燈籠、土芭樂和野草莓一顆一顆的成熟;摘土芒果幼果是清明節;初夏早熟的蓮霧也可以摘來吃了,看到龍眼大概知道七月半的普渡要到了,接下來是柚子和柿子提醒中秋節來了,然後是那棵矮小的酸橘子紅了,過年轉眼就到了。還有滿園的釋迦,彷彿大半年都可以吃得到。

在外婆果園中我最喜歡柚子,不是它好吃,是它好玩。

柚子的好玩得從春夏開始。過了清明,柚子開花,白色的花蕊非常清香,香氣直逼玉蘭花,風輕輕拂盪柚子花似雪花般飄墜,整條小徑迴盪著花香,阿月撿起掉落的柚子花撒滿她的髮上,她說新娘子都戴花,有時偷偷拿著針線串成一條花鍊,我總央她也串一條給我。白色的柚子花鍊的確非常漂亮,且香氣繚繞,可惜戴了一個下午全掉光了。

夏天,整樹的小柚子如拳頭般大小,一個颱風常颳下一半的果實,我撿起落果當球玩,阿月拿著小柚子在髮上猛搓,她說柚子皮有油可以讓頭髮「烏金」。有時我們嘴饞,阿月硬是剝開柚子皮,柚肉細又硬,酸澀得讓我們只咬一口便扔了。

抵擋過颱風的柚子愈來愈大愈圓,也漸漸由深綠色轉為綠黃。外婆家的柚子不是文旦,圓形皮圓滑,淡粉色的果肉細小汁多但略酸。在還未吃過文旦之前,我以為它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柚子。

貧窮匱乏的年代不做興賞月,中秋月圓不圓是其次,重要是有月餅可享用,而月餅的種類也極簡單,絕大多數是綠豆凸,蛋黃酥或蓮蓉月餅如同舶來品。直到我讀小學四、五年級,小姑姑到台北做事,中秋節帶回有著彩色玻璃紙包著的蓮蓉豆沙月餅,我們才知道原來中秋月餅不只是綠豆凸。

中秋節的綠豆凸比起其他節慶的糕餅或粿粽要來得稀罕,因為糕餅或粿粽都是阿嬤、母親動手做的,唯綠豆凸是買的。花錢買的東西絕對不會多,有配額限制,一年當中也只有中秋節才有,因此中秋節吃綠豆凸就顯得珍貴而慎重。

比起綠豆凸,柚子就平易近人,也不限定中秋節當天。

大約中秋節的前半個月左右,柚子約略成熟了。摘柚子是小孩最愛的事,站在樹下看著大人摘下後,我和弟弟及表弟妹搶著指定要哪一顆柚子,不是搶著吃柚肉,而是要那頂柚子皮。每次大概摘個五、六個柚子,也剛好是我們幾個小孩的數量,每人其實都會有一頂柚子皮帽,柚子也大同小異,只是先搶到的好像就是最好的。

剝柚子皮,台語是「刣柚仔」,大人用刀間隔劃開柚皮和瓤綿,取下柚肉,柚瓤皮就成了一頂六到八瓣膜左右的柚皮帽,戴在小孩的頭上十分合適,那個沒什麼稀奇玩具也無帽子可戴的我們,頂個柚皮帽覺有趣而新鮮,想像頭上頂著真正的帽子。切開後柚皮的香氣飄散著,泌出的柚皮油大人要我們抹在頭髮上,據說可以讓髮質烏亮柔順。

吃柚子的季節極短,因為就只限轉角那棵柚子,二十來顆,摘個三、四次就結束了,想要再吃就得等來年了。幾乎家家戶戶都會種上一、二棵柚子,果實多不多或好不好吃不重要,不必花錢買才是主要考量,而會買柚子的都是花蓮市區「街仔路」的人。如果那年颱風來得多(五、六○年代颱風每年颳向花蓮,有時一個夏天好幾次。),柚子所剩無幾,甚至一顆也沒有,那麼那一年的中秋節就必然沒有柚子。

柚子樹比不上後院龍眼和柿子樹的高大,也不像釋迦的茂盛;或許因為那樣稀罕著柚子,或是它就在兩條小徑的轉角處,或是樹下是阿月和我玩耍的地方,是阿桑和外婆閒話家常的地方,它卻是外婆宅園中數十棵果樹中最重要也最顯眼。

走過了轉角,走過柚子樹,那個仰頭關注柚子抽長的小女孩輕聲細步,不知不覺走出小徑的另一頭,走出柚子樹的童年。

讀高中那一年,舅舅賣掉了宅園搬到市區;果樹被砍伐殆盡鋪上水泥成了一棟棟公寓,果園的樹開始在夢裡滋長延生,尤其轉角那棵柚子樹,樹下那顆磨得發亮的大石頭,風起時柚花飛舞如雪片飄落……。

和女兒談中秋節,談月餅談柚子還有他們最關心的烤肉。她說最滑稽的是讀小學前,我老是強迫她們戴柚子皮的帽子,硬生生把我的童年移植到她的頭上。我能移植的大概也只有那頂柚子皮帽,至於柚子樹下的童年往事,不是成天電腦前的他們能分享感受的。

比起女兒的童年有玩不完的玩具和豐盛的物資,我則有一棵柚子樹,豐富了我的童年。

 
舌尖上的騙局/ 找回食物真原味!
文、圖節錄自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 提供
我們吃的食物,營養不見了,味道也被稀釋了。

於是,人們用「加味」解決「無味」,「添加物的味道」變成了「食物的滋味」。

揭發人類變成「味道受害者」與「營養白癡」的真相!

內容簡介:

  這是第一本深入探討味道、食物、營養與健康間重要關連性的書籍。作者馬克•史蓋茲克透過生動的採訪故事,檢視人類逐年惡化的健康狀況,並提出重要的論證:肥胖、心臟病、糖尿病等健康問題節節攀升,原因不在於攝取過多的脂肪、碳水化合物或其他特定營養素,而是人們渴望嚐到的味道與所需營養之間,發生越來越巨大的斷層。我們誤把人工假味道當成真正的美味,不但越吃越多,也越來越不健康。滋味不再是營養的嚮導,而成了誤導。

作者介紹:

馬克•史蓋茲克Mark Schatzker

  美食記者,曾入圍詹姆斯比爾德新聞獎(James Beard journalism award),著有《全球頂級牛排紀行》。

  作品刊載於《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旅遊者雜誌》及《美國最佳旅遊文摘》。於加拿大廣播公司有專欄節目,也常為《環球郵報》、《彭博追擊》撰文寫稿。現居多倫多。

  網站:www.markschatzker.com。

搶先試閱:

美味的假味道大受歡迎

  一九六二年夏天,菲多利公司(Frito-Lay,母公司為百事可樂)的行銷副總裁亞契.魏斯特(Arch West)帶著妻子和三個孩子到南加州去。表面上,這是一次家族旅行,全家人坐著老爸的林肯轎車,從達拉斯長途開車到橘郡,中途順道去卡爾斯巴德洞窟國家公園和大峽谷。

  不過,這趟旅行一開始就和「味道」有絕大的關係。魏斯特在進入菲多利工作之前,是紐約麥迪遜大道的廣告人,當時他負責卡夫食品公司(Kraft)的廣告,以及Jell-O布丁的銷售。順道一提,威斯特一家人在紐波特時,是借住於勞瑞斯調味鹽(Lawry's seasoned salt,由美國頂級牛肋排餐廳創辦人所發明的調味鹽,內含十七種草本及辛香等材料。在美國部份超市亦有販售。)發明人法蘭克(Lawrence Frank)的房子。

  某天,這家人在「冠蓋雲集」(Five Crowns)這家餐廳用餐時(魏斯特喜歡這家的頂級肋排和美味的奶油菠菜),一個陌生人走來,恭維了他女兒的金色頭髮,然後問魏斯特一家是否曾經到他的餐廳用餐過,不過這一家人並沒有聽過他的餐廳。兩年後,這家餐廳的第五百家分店會在俄亥俄州的托利多市開幕。這個人叫克羅克(Ray Kroc),他的餐廳名稱是麥當勞。

  然而,這次旅途中最重要的一餐,並不是在「冠蓋雲集」,也不是在那家後來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連鎖漢堡速食店中,而是魏斯特在洛杉磯和聖地牙哥之間的高速公路邊看到的一家墨西哥小吃店,他停下車,點了一小份墨西哥玉米片。那酥脆的口感吸引了他。

  魏斯特負責行銷的零食菲力多滋玉米片(Fritos),與墨西哥玉米片只有在這種酥脆的口感上有顯著的差異。基本上,這兩種零食都是以玉米澱粉炸過製成,但是墨西哥玉米片會先烤過,因此更酥,這讓魏斯特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認為墨西哥玉米片可能會是菲多利公司的下一個暢銷產品。

  當魏斯特回到達拉斯的公司總部後,就對其他的業務主管宣布這個好點子,但大家對此都興趣缺缺。他的同事質疑,美國人既然已經有了完美的玉米片,幹嘛還要墨西哥玉米片?他們連吃都不想吃。

  但魏斯特對墨西哥玉米片的未來深具信心,所以他使用自己可以自由運用的資金,在公司外的工廠繼續發展墨西哥玉米片的概念。之後,他又再次努力推銷這個概念,還發放了試吃品,並幫它取了一個非常墨西哥化的名字,叫做「多力多滋」,意思是「小片黃金」。這次他的提案通過了。

  魏斯特用來吸引其他主管的多力多滋,和他之前在加州吃到的非常相似,只是再加入鹽調味的墨西哥玉米片,當一九六四年上市放在商店的貨架上時,包裝上只寫著「烤玉米風味」。當時在美國西南部賣得不錯,那裡的人知道這種帶角的脆片很適合舀起一些沾醬(早期的包裝上還畫著拿著多力多滋的手,伸向沾醬處)。但是美國其他地區的人不知道該怎麼吃,多力多滋聽起來像是墨西哥食物,但吃起來又不像墨西哥食物。這可是個問題。

  於是,其他高層再度反對這個有趣的新零食,因為它並未造成流行。那些經理們冷眼嘲笑著這個紐約來的花俏廣告人,說他「不懂『東西』和『味道』之間的不同。」但其實魏斯特早已超前他們一步,這可能是因為他和勞瑞斯調味鹽的大人物法蘭克是朋友,他早就知道「東西」和「味道」這兩者間的界線模糊。他反擊道:「當然我們深明此事,但是住在這個國家北部的人可不知道這點,而這些人就是我們的市場。」

  結果,市場還真的很大。後來,美國東北部、西北部、南方和西南方的人,都喜歡墨西哥玉米片風味的多力多滋。

  四年後,菲多利再次模糊了東西和味道之間的界線,這次他們推出嚐起來像是烤乾酪的多力多滋。到了一九八六年,沙拉醬口味的墨西哥玉米脆片誕生了。及至二○一○年,不論是小孩還是青少年,大麻成癮者還是意志不堅定的人,全都喜歡玉米片,這讓菲多利公司每年賺進了五百億美元。

  目前美國有十四種口味的多力多滋玉米片,包括了義大利青醬和香甜辣味口味。每天在世界各地都有數以千萬根手指沾上了黏黏的橘色調味料。每秒鐘,這些手的主人都體驗到難以抵抗的慾望,想要把手一直伸進袋子裡,鹽味、脂肪和香料的無敵組合,讓無數的神經元興奮起來。一如在一九六八年的包裝袋上所大肆吹噓的:「酥脆好吃,讓人忍不住一口接一口。」

用「加味」解決「無味」

  「東西」和「味道」這兩者當然不能劃上等號。不同的東西會有不同的味道,橘子嚐起來就像橘子,香蕉嚐起來就像是香蕉,墨西哥玉米片嚐起來會像是墨西哥玉米片餅,玉米片嚐起來當然像是玉米片。至少在每個家庭沒有聽說過麥當勞之前,世界是這樣運作的。

  在魏斯特進入菲多利的前幾年,該公司便開發出了烤肉風味的洋芋片,使得薄薄的炸玉米片有著和在木炭上慢慢烘烤的烤肉般的煙燻與香甜風味。吃烤肉風味洋芋片的人,所喜歡搭配橘子、葡萄或檸檬口味的冷飲,在當時也還沒添加任何「東西」。

  到了一九六○年代初期,香料科技往前邁進了一大步,這時的科學已經進展到不僅能夠模糊、甚至還能扭曲這條界線。魏斯特就是這麼做的,他把單純的炸玉米片加入墨西哥餐點的濃烈香辣風味。於是乎,「東西」改變了。

  與此同時,水果、穀物、肉類和蔬菜的味道也變得越來越平淡。菲多利公司在一九六○年代用來製造菲力多滋玉米片的玉米,表面上看起來和愛爾默.杜林(Elmer Doolin)在一九三二年創立菲力多滋公司時的玉米一樣,但是嚐起來的味道卻已大不相同。在一九六七年,美國的玉米農場面積比三十年前增加了三倍。玉米產量變多了,味道卻變少了,就像是次級的玉米一樣地毫無滋味。

  馬鈴薯也是同樣的狀況,當杜林開始製造菲力多滋玉米片時,赫爾曼.樂(樂事洋芋片的創辦人)也開始了洋芋片生意。當時農夫在每英畝土地上可種出六十三袋馬鈴薯,但是到了一九六○年代中期,產量提高到兩百袋。只是這些馬鈴薯也像玉米那樣,吃起來不像是馬鈴薯。

  而這個問題有解決之道。農作物的平淡無味可以用工業方式加以改善。科學家利用當時最先進的分析技術,取得了能讓人類體驗到「味道」的神秘化合物,然後化學公司開始製造這些化合物,並賣給食品公司,好讓食品公司能在食物中添加這些化合物。在一九六八年墨西哥玉米脆片口味的多力多滋包裝上,這些化合物僅用一個極簡單的名詞來表示,那就是――「調味料」。

  魏斯特在「食物越來越無味」和「香料越來越精進」的這兩道浪潮中屹立不搖,並讓兩股勢力合而為一。他展現出香料技術的無限潛力。墨西哥玉米片口味的多力多滋嚐起來遠勝於鹽味多力多滋,但不像真的墨西哥玉米片那樣會腐壞,更絕對不會焦掉,吃起來味道永遠都是一致的,既不用煮且又便宜。最初一又四分之三盎司包裝的墨西哥玉米片口味多力多滋只賣十五美分。

  多力多滋不只預言了玉米片的未來、零食的未來,也預言了所有食物的未來。每個東西吃起來已經「不像自己」了,而像「我們想要它吃起來」的樣子。當食物越來越無味時,我們就大把大把地使用幾百噸的香料來賦予食物味道。大部分的人把這些食物歸類為「垃圾食物」,但是這些狀況也正發生在餐廳提供的食物上,發生在人們從超級市場買回家裡當食材烹調的食物上,包括藍莓、雞胸肉、綠色花椰菜、萵苣,還有茴香。如果每種食物越來越食而無味,我們就加入更多調味料來解決,因此,每種東西都越來越像是多力多滋。

 
滑雪讓我們的人生更完美/兩個熱雪大叔的冒險之旅
文、圖節錄自圓神
圖/圓神提供
滑雪真的那麼好玩?李李仁╳史丹利,兩個大叔兩種風格,兼具實用與樂趣,一起強力推坑!

內容簡介:

  滑雪,一個曾經距離四季如春的台灣很遙遠的運動,隨著廉價機票興起與歷久不衰的赴日風潮,日漸延燒起來。或許是熱帶島民對雪的嚮往,或許是速度帶來的美好,在雪季裡赴日滑雪玩雪,成了許多人的夢幻行程,也是眾多旅行團的主推項目。現在,李李仁與史丹利要以自身經驗與你分享,不管跟團或自助,如何滑得開心、滑得安全。更重要的是,在雪中感受勇氣、挑戰自我、重新燃燒對人生的熱情。現在就請翻開這本書,跟著熱血大叔一起熱雪吧!

作者介紹:

李李仁

  演員、歌手、主持人,熱愛極限運動的業餘滑雪愛好者。

史丹利

  很不會寫自我介紹,所以請去Google搜尋「史丹利」,排除掉黃立行、史丹利庫伯立克、史丹利五金跟史丹利化合肥後,那個史丹利就是我了。

  著有《史丹利一定要熱血》《史丹利熱血不能停》《去我的沖繩!!》《去我的冒險!!》《帳單日記》《大叔的法則》《史丹利來去夏威夷》《史丹利沖繩不能停!》,永遠都有出人意料的創舉。

搶先試閱:

◆克服速度與跌倒的勇氣

一開始滑雪的時候,真的會感到非常挫敗,即使你做了多少功課都一樣。

還沒開始滑雪前,我看了一堆YOUTUBE上的滑雪教學,看到原理方法都知道,覺得自己應該沒問題,但事實上,到了雪場也只是一直摔而已。

「重心在前,不要往後!」「不要一直看下面,看你要去的方向!」「不要怕速度!」這些不管是看影片,還是從朋友的叮嚀裡你都會知道,但你知道是一回事,真的站上雪板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當然知道不要怕速度啊!但等你速度變快的時候,你還是會不自覺的害怕啊!剛開始你會覺得速度快到自己好像在高速公路上狂飆的感覺,但殊不知你慢到連小朋友在旁邊走路都可能會超過你,大概就像爛電影的搞笑老哏那樣。

因為你會怕速度太快,所以重心會不由自主的往後想抵抗,結果當然就是跌倒了。因為當你雙腳都被綁在板子上時,剛開始一定都會有種不安全感,速度快的時候你會越害怕,那些滑雪的技巧與道理早就不知飛到哪裡了。

畢竟道理我們都知道,但也僅止於知道而已。有時候我在想,會不會滑雪這回事真的不是看你的技術有多好,或是運動神經有多棒,而完全是在於你對抗速度與害怕跌倒的勇氣而已,如果你可以有勇氣克服的話,滑雪對你來說應該就不會是困難的事了。

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我第二次去滑雪的時候,同行的人有一個叫姚元浩的傢伙,他是第一次滑雪,我那時心想,至少我多他一次的經驗,他應該會比我菜很多,畢竟外表贏不過他,但至少要有其他東西可以贏過他吧!

第一天滑的時候,還看他一直在跌倒,雖然會裝出一副前輩的樣子鼓勵他加油,但其實我內心裡是在暗爽,我終於除了長度外還有可以贏過他的地方了啊!但到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真的是個瘋子,完全不怕摔的瘋子,因為他不怕摔,所以速度快也不怕,就這樣,不到兩天的時間他就超過我了……

然後第三天,他就開始去滑山壁然後跳起來的那種需要難度的玩法了,每次看到我就會說「走啦!我們去衝牆啦!」然後就自己拿著板子去搭纜車了,他才第一次滑雪啊!那一陣子我都會叫他「衝牆哥」,因為他真的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啊!

所以這印證了你只要有克服速度與跌倒的勇氣,那你學滑雪真的會比別人快很多的。

當然不是只有這樣而已,滑雪還是需要一些技巧的,當你真的可以順利的滑的時候,可能還是需要修正一些姿勢與技巧,這樣才能算是真正的會滑雪。

一般建議第一次滑雪的時候還是要去上課請教練教,了解一些基本動作與技巧後,上手會比較容易一些,不然自己在那邊跌跌撞撞的,只是會讓你更加挫敗而已,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衝牆哥」啊!

所以,滑雪的第一課,就請先克服速度與跌倒的恐懼,或許等你真的摔到習以為常後,你就不會覺得這是可怕的事情了。

最後說一下那個「衝牆哥」,之後我還有跟他一起滑過一次雪,但多半時候都只有在吃飯的時候看到他,因為他已經厲害到可以去更高的地方玩更陡的雪道,那也才只是他第二次滑雪而已啊!上天未免也太不公平了啊!憑什麼他長得那樣又那麼會運動啊!

所以我想除了勇氣之外,你可能還要拋棄你的羞恥心才會學得安心啊……

◆那些滑雪教我的人生道理

滑雪的過程其實跟慢跑有點像,因為你都是自己一個在滑,無法跟人聊天,頂多就是戴著耳機聽音樂,所以在滑雪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與自己對話。

講得真的很好聽,但事實上剛開始滑的時候,你內心想的就是不要跌倒,以及為什麼我要這麼命苦來這邊折磨自己而已,當然還有內心裡無限的髒話連發。但雖然是這樣沒錯,不過在剛開始滑雪時,我真的覺得滑雪這回事是蘊藏了很多人生的道理的,那真的不是只有滑而已,那是一個對於人生的體悟過程。

例如,初學者很容易會害怕速度,一旦覺得太快就會剎車慢慢滑,這樣完全不可能學會的。不能遇到一點不順或害怕就剎車,因為這樣根本無法前進,人生不就也是這個樣子?

例如,滑雪的時候重心要在前腳,不能因為害怕速度而把重心往後想剎車,因為一旦重心往後的話,你換來的就只是無止盡的跌倒而已。這是一般初學者最容易犯的錯誤,畢竟滑雪是從上往下衝的運動,重心往前才有向前衝的動力啊!所以,要找到自己的重心,鼓起勇氣才能往前衝,不能因為害怕而往後,人生不就也是這個樣子?

例如,滑雪的時候不能往下看自己的雪板,因為這樣也是很容易跌倒的,大多數初學者都會因為害怕而一直往下看,但其實是要往前看著自己想要去的方向,這樣自然而然的就會往你想要的方向前進。不要只往下看,要毅然決然的往前看著自己想要去的方向,這樣就會順利的到達,人生不也是這個樣子?

例如,滑雪絕對不能怕跌倒,因為你越怕跌倒就會越小心,這樣不是學不會,只是會更辛苦,沒有人滑雪可以一次就順利上手,就是要摔了幾次後才會知道錯誤在哪裡,然後慢慢的修正它。就跟人生一樣,害怕跌倒只想順利的前進,或沒有跌倒過就想要順利的達成目標,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使真的如此,那這樣的成功你一點也不會珍惜的。

但我覺得滑雪最困難的地方在於,你明明都知道該怎麼做,但你還是會因為害怕而身體不聽使喚,繼續犯下一樣的錯誤,繼續不停的摔倒。就像這些人生的道理一樣,你明明都知道也放在心上,但真的可以這樣做又是另一回事了啊!

但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斷的嘗試,不斷的把放棄的念頭拋在腦後,因為你會在摔倒了無數次後,開始懊惱自己為何如此不爭氣,但還是不服氣的繼續去練習。就在某一個時候,你會突然開竅,開始滑得順遂了,你會因為這樣的一點小進步而雀躍異常,雖然只是一點點的小進步,卻會讓你開始充滿著勇氣往前進,這就是你可以繼續滑雪的動力!

然後你會繼續的跌倒,但你已經沒有那麼多挫敗的感覺了,因為你已經逐漸的克服了你的心魔,你已經可以開始感受到徜徉在雪地山林間的樂趣了,最後,你就會真正的愛上了滑雪。

所以結論是,滑雪跟人生一樣,都是要克服你的心魔與恐懼,一旦克服了,你往前進的腳步就會更順遂,你會開始享受原本讓你痛苦的事情,最後你就會達到你想要完成的目標啊!

以上就是滑雪教我的事,你可能會覺得很抽象,可能會覺得我是在感性個什麼鬼,但建議你可以自己去親身體驗看看,你就知道我的感性不是在無病呻吟啊!

 
閱讀筆記
蝴蝶森林/走在原林,自然飛翔
聯合晚報/黃文成
《蝴蝶森林》書影。 圖/九歌提供
推薦書:杜虹《蝴蝶森林》(九歌出版)

近年關於自然書寫,在台灣有了很高的寫作層次與閱讀接受度;自然寫作相關的文本創作與接受角度來看,也可窺得台灣在自然保育與環境保育觀念的落實與前進腳印。這其中,杜虹所書寫下的《蝴蝶森林》裡的自然,極盡真實且有溫度;也因杜虹默默地在南台灣的野地裡,記錄與書寫著,台灣當代自然書寫的繁花,又開了一畝田。

《蝴蝶森林》的作者杜虹,因其工作場域長年在南台灣,走在山林原野生命靜觀時序變化,透過她近距離的田野觀察與調查,南台灣的生態間的連動關係,尤顯溫情,從蝶蛹到刺竹,從梅花鹿到毛柿林,以至於整個山林部落田野的真實,透過她科學人工作專業領域的記錄,傳遞了屬於南台灣豐富且多元的地景風貌。但且不論作者看見了台灣生態的危機或轉機,順著她文字裡的視線,讀者有絕對的空間與時間,進入到這片本應是台灣人該有的熟識,卻也如此陌生的原野。

奔跑在這片原野之前,杜虹確實早已隱身與現身在自然寫作的領域中,《蝴蝶森林》之前,杜虹已出版了《比南方更南》、《有風走過》、《秋天的墾丁》及《相遇在有風的海角》等書,理性與感性文字裡流動狀態,呈現屬於女性科學人面對生命時的專業與細緻,轉化至文字展演時,更彰顯尊重生命的價值。

此外,杜虹《蝴蝶森林》一書裡,或長或短的文章,錯落在整本書中,顯見,書寫對杜虹來說,如生活般,書寫形式體例自由卻有其軸心與重點。專業才是她書寫的核心,書寫則是記錄專業的工具,在專業與書寫間,杜虹開始了台灣自然寫作另一扇窗。這扇窗口裡的動植物,原本就在那,從來就沒來去問題,南台灣的自然場域被作者記錄與書寫的過程中,也是一種自然的復育;整本書寫過程,非單一物種描述與觀照,而是這個區域性的長期觀察,這一點,在當代台灣自然寫作文本裡,是一種進步,更是一種原始的真實。杜虹提供了從專業科學人的角度出發,看見的自然,更是自然。從《蝴蝶森林》走出的物種,非單一物種且龐雜,不過分炫耀生命美好,也不歌頌生或死,一切皆自然,一切自然而然,悲喜一致。

這才是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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