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金檢壽險公司發現費差損問題嚴重,要求壽險公會對佣金、獎金等各式附加費用做出明確定義,預計明年元旦實施。業者透露,新規範多達九項,繳費6年(含)期以下壽險將面臨漲保費或砍佣金的壓力。
這項俗稱「費九條」的人身保險業辦理費用適足性檢測自律規範,屬於金管會保險局政策指導下的全新自律規範。壽險公會11月3日把九條條文草案呈報金管會,保險局展現效率,9日以電子郵件回覆意見,僅酌修範本文字。
壽險公會將於近日呈報保險局核定,以利明年1月1日配合其他保單審查規範一起實施。
費用適足性檢測標準為,附加費用支出率不可以大於1。也就是說,壽險公司給業務員或銀行、保經代等通路的佣金、獎金與營業費用的總和,不可以超過保單送審時報送的預期附加費用,以免該張保單產生費差損。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李滿治表示,費用適足性檢測自律規範,適用於明年起送審與備查的新保單,不會溯及已經獲准銷售的舊保單,但要求每一張新商品都須符合規定,而不是全部的新保單擺在一起計算有沒有費差損。
壽險公司未來在商品送審前,應先檢測該張保單的費用適足性是否符合標準;銷售後,須按當初送審時的預期附加費用支出率來執行,且須定期檢視實際的附加費用支出率。
例如,原本公會報送的費用率計算,是用總保費的字眼;但保險局的修正意見為,保險商品如果有保費折扣,應該用折扣後實際繳交的保費,而不是表定總保費,顯見主管機關的嚴謹態度。
李滿治指出,金管會檢查局辦理金融檢查時,發現一些公司有費差損現象,已發函要求銷售保單時應符合適足性、合理性及公平性,不得有費差損。然而,針對佣金、獎金與營業費用的細部定義,希望業者能有一致的認知,進而責成公會研議自律規範。
壽險業利潤來自利差、死差與費差,金管會為何不一起看損益,而單獨鎖定費差出擊?保險局官員說,黑天鵝越來越多,與投資報酬率息息相關的利差,損益並不穩定;死差部分,隨著經驗值累積,業者預估死亡率與實際值間的誤差減少,新保單越來越不容易有死差益。
這也代表,從審慎監理的角度,不宜期待從利差益或死差益來彌補費差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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