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中國大陸兩強相爭,台灣處在夾縫中,左支右絀,很多人感嘆國家沒有力量,只能俯仰由人。甚至在新冠疫情肆虐下,還被譏為「疫苗乞丐」。
在歷次民調中,台灣居民一直推崇故總統蔣經國。但是可能很少人知道,蔣經國曾被蘇聯領導人史大林當面斥責,指他「說廢話」。因為「國家沒有力量」,那樣的羞辱,蔣經國也只能隱忍。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英美為求蘇聯對日參戰,在雅爾達密約中出賣中國外蒙古與東北的利益予蘇聯。羅斯福向史大林保證,中國一定會同意,因為他知道中國無力反抗。
我國政府被迫與蘇聯在莫斯科商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談判進行了兩次,首次為1945年6月30日至7月13日,由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負責;第二次為7月30日至8月14日,由行政院長宋子文偕外交部長王世杰同往,蔣經國是代表團團員之一。
宋辭兼外長的原因,《王世杰日記手稿本》有清楚記載。7月25日記蔣委員長與他的談話:
「蔣先生說:『子文因中蘇談判涉及承認外蒙戰後獨立之事,頗畏負責。其所以先行返渝,亦正為此。』由此可見,子文之意,在覓人與之共同負擔此次對蘇談判結論之責任。」
宋希望王繼任外長,蔣亦屬意王。王世杰先是不願,後不得已願在宋完成中蘇談判後接任,後又讓步願即接任而不同去莫斯科,均未獲同意。王7月30日接外長,仍作「最後掙扎」。8月1日日記寫道:
「今晨予與子文談赴莫斯科事,彼謂將來中蘇約文應由予簽字。予謂可否由彼我共同簽字,彼謂不可。但云,如蘇方由史大林簽字,則彼可簽字。蘇方自將由其外長莫洛托夫簽字。」
依據國際慣例,事後也證明,是由莫洛托夫簽字。
王世杰並不是想不到簽約的後果,在赴莫斯科途中,8月1日的日記說:
「予一生來從未感覺責任之重大有如此者。此行結果無論如何,在國人輿論及歷史家評斷,總不免有若干非議。」
宋、王均居高位,宋之臨陣退卻,王之躊躇不前,雖或不無可議,但亦足見當時人對歷史之敬畏,與今之某些官員「身後是非誰管得」的「勇氣」,大不同矣!
蔣經國後來在《我的父親》這本書裡,對談判過程有詳細描述:
「史大林拿一張紙向宋院長面前一擲,態度傲慢,舉動下流;隨著說:『你看過這個東西沒有?』宋院長一看,知道是雅爾達協定,回答說:『我只知道大概的內容。』史大林又強調說:『你談問題,是可以的,但只能拿這個東西做根據;這是羅斯福簽過字的。』」
羅斯福可簽字出賣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利益,今日凡視美國為可靠友人者,能不慎前車之鑑乎?
中蘇條約談判陷入僵局,蔣委員長電令蔣經國以私人身分見史大林。蔣經國在俄長大,諳俄語,通俄情,且為中國領導人之子,原盼史大林或可通融。
史大林問蔣經國:
「你們對外蒙古為什麼堅持不讓它獨立?」
蔣經國說:
「您應當諒解,我們中國七年抗戰,就是為了要把失土收復回來,今天日本還沒趕走,東北、台灣還沒收回,一切失地都在敵人手中,反而把這樣大的一塊地割讓出去,豈不失卻了抗戰的本意?我們的國民一定不會原諒我們,說我們『出賣國土』,會起來反對政府,那我們就無法支持抗戰。所以,我們不能同意外蒙古併給俄國。」
史大林說:
「你這段話很有道理,我不是不知道。不過,你要曉得,今天並不是我要你來幫忙,而是你要我來幫忙;倘使你們國家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會提出要求。今天,你們沒有這個力量,還要講這些話,就等於廢話!」
中國既然「沒有這個力量」,再說「廢話」也沒有用,只好在「友好」條約上簽字。
國共兩黨在大陸此消彼長,終致政權易手,原因固不止一端,但1946年蘇聯從中國撤退時,支持和援助中共掌握了東北人力和物力的資源,因而打敗國民政府,應為重要原因。中共建國,更不掩飾的「一面倒」向蘇聯。
中華民國遷台,蘇聯在聯合國仍圖趕盡殺絕,一方面要以中共取代國府的席次,再方面又擬牽外蒙古入會。台北當局衡量情勢,決主動出擊,打算在聯合國控訴蘇聯違反中蘇友好條約。
以當時的國際情勢,國家處境,提出這樣重大的外交政策,自然需要謹慎。1948年秋天,聯合國第三屆大會在巴黎召開,我駐聯合國代表蔣廷黻即乘機和美國國務卿馬歇爾密商此事,馬歇爾除表示要徵求國務院專家意見之外,也懷疑中華民國能提出充分證據,若引來蘇聯的報復,美國恐得不償失。蔣廷黻也與其他友好國家的代表洽商,幾乎沒有人對此事有信心。
於是大批的外交檔案,從台北送到紐約,經過蔣廷黻仔細研究,覺得中華民國有充分的證據及足夠的理由向聯合國控告蘇聯違約。他在卷帙浩繁的檔案裡整理出十個專案,認為是鐵證如山。
1.蘇俄軍隊進了東北以後,拆遷工廠運回蘇聯,破壞工礦設備,違反了締約國戰後應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經濟援助的約定。
2.蘇俄曾阻止中華民國經由大連進兵東北。
3.蘇俄曾在營口給予共軍首先占領的便利。
4.俄軍把持東北鐵路,妨礙國軍運輸軍隊及物資。
5.俄軍把持東北的飛機場,妨礙國軍空運。
6.俄軍把日本軍隊投降以後所交出的器械轉給中共。
7.俄軍阻礙中華民國政府在東北就地編組保安隊,反而協助中共收編偽軍,壯大了共軍。
8.俄軍曾派技術人員及日韓軍人直接上前線幫助共軍作戰。
9.俄軍撤退時不事前通知中華民國政府退出的確切期限與程序,以致國軍無法接防,而共軍則常因先得俄軍退出的消息,能先進占沿鐵路線的要點。
10.北京中共政府一成立,蘇俄即予承認。
蔣廷黻舉證之後,還說:
「中蘇條約,名為友好同盟,實際是蘇俄侵略中國的工具,因為蘇俄違約的行為都是侵略行動。以友好之名,行侵略之實,這是從帝俄到蘇聯一貫的外交手段。」
在控蘇案主文中,除了指出蘇俄在東北的罪行外,還指出蘇俄在外蒙古、新疆、唐努烏梁海等地的侵略行為。此外並附列表舉出蘇軍在瀋陽、長春、哈爾濱等地搶劫、殺人、放火、姦淫的案件共計455件。這些罪行都有實證。
政府準備在1949年9月召開的第四屆聯合國大會提出控蘇案,蔣廷黻事前曾與一些友邦國家代表作非正式協商,沒有一個國家答應支持我們。
控蘇案提出,蘇聯代表維辛斯基說這個提案是由美國指使的。其實美國代表傑賽普代表國務院是反對中國提案的。他與蔣廷黻是舊識,過去同在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所讀書,事前曾私下力勸蔣廷黻打消此案,並警告如果中國堅持提出,則美國在聯合國辯論時將會唱反調。蔣廷黻答說,蘇聯代表維辛斯基一再引用白皮書來攻擊中國政府,如果美國願意與蘇聯站在同一陣線,那也只能「悉聽尊便」。
由美國的態度,可見蔣代表孤軍奮戰之一斑。
中華民國政府於艱難險阻中,在1949年9月22日向聯合國提出控蘇案,蔣廷黻向大會申訴理由,講了兩小時四十五分鐘,是中華民國代表在聯合國大會發言最長的一次。1952年2月1日聯合國通過505號決議,標題是「蘇聯違反1945年8月14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致威脅中華民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及遠東和平案」。全文是:
大會認為聯合國首要目標之一,在「創造適當環境,俾克維持正義,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
查中華民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曾於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締結友好同盟條約,內除其他事項外,並規定:
(a)締約國「同意在依照彼此尊重主權及領土完整與不干涉對方內政之原則下,共同密切友好合作」。
(b)「蘇聯政府同意予中國以道義上與軍需品及其他物資之援助,此項援助當完全供給中國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
查悉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自日本投降後對中國國民政府在東三省(滿洲)恢復中國主權之努力,始終橫加阻撓,並以軍事及經濟上之援助給與中國共產黨以反叛中國國民政府。
爰斷定: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就其自日本投降後對中國之關係而言,實未履行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簽訂之友好同盟條約。
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第三六九次全體會議。
本案之通過,對我國有兩項重要意義:
一、阻止中共進入聯合國,維護並延續我國席位二十餘年。
二、立法院隨後廢止《中蘇友好條約》,不再承認外蒙古獨立,在法理上使國家領土重歸完整。
蔣廷黻是位歷史學家,清華大學著名史學教授,且曾任駐蘇大使多年,他談蘇俄問題,比俄國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和維辛斯基等人還要嫻熟。這還是餘事,更重要的是他的機智與涵養。
有一次他的對手咆哮會場,對中華民國以惡言粗語相向。辱罵蔣廷黻是「僵屍」,是「垃圾堆裡的蛆蟲」,但蔣氏不急不忙的回應,根據聯合國會議紀錄,他是這樣說的:
「我很容易用蘇聯代表罵我同樣的聲調和字眼來反罵他。但我要避免這樣做法,因為這是不合中國關於尊嚴、說話分寸和禮貌的概念的。倘若我用同樣的語言來反罵,我的國人就會驚奇,怎麼於參加聯合國工作八年之後,我竟變成了一個野蠻人了?」
這段軼事很動人。但是看看今天的台灣,蔣廷黻的同胞都是文明人,不野蠻了嗎?數數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學術界、新聞界以及社會各方所謂菁英人士,有多少品格低下、行為鄙俗、言詞粗魯者?風俗之厚薄,能繫於這些人身教言教的垂範嗎?
至於中國大陸與蘇聯的關係,也是分分合合,大陸先是一面倒向蘇聯,然後鬧翻,蘇俄專家全面撤走,中共自力更生,造出了核子彈,經過「改革開放」,又弄出個強國來。2002年兩國簽訂《中俄睦鄰友好互助條約》,今年20年期滿,美國總統拜登和蘇俄總統普丁6月15日在日內瓦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會議中見面,拜登一反常態,稱讚普丁「睿智、堅強」,是「值得尊敬的對手」,其「聯俄制中」之意溢於言表。但6月28日習近平「應約」與普丁視訊通話,把《中俄睦鄰友好互助條約》再延期5年,其反制意味亦不言自明。這就是國家的力量。正如老牌帝國主義者英國人所說的,英國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但沒有力量,哪來的利益?
我們不免要問: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力量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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