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昨(15)日表示,交通部建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投保的單位是以「車」為主,未來改為以「人」為主,未來只要有駕照或有駕車者,都要投保強制車險,並且將重大違規事項像是闖紅燈、超速等,納入加費的要項。鄭貞茂昨日出席2017年保險業國際化菁英人才培訓班開訓典禮,他說,私下向保險業者探詢、周遭好友調查,大約有一半左右接受強制車險「從人」來投保,應可趁此時改革現行強制車險。
現行的強制汽車責任險是「從車」投保,也就是每台車都由車主投保,一旦汽車有酒駕紀錄,下次投保強制車險就會被懲罰性加費,加費金額從2,100元起跳,並且酒駕紀錄愈多,加費金額就愈重、累加是無限額的。
不過,強制車險懲罰性加費,依現行的「從車」投保不一定能處分到真正的駕駛人,反而是出借的車主,無法真正落實防止酒駕的初衷。
交通部向金管會建議,強制車險從「從車」改為「從人」投保,未來不論家裡有幾台車,只要有駕照、有駕車者都要投保強制車險,讓酒駕的駕駛人在保險上要負起真正的責任,且也可以將重大違規事項,像是闖紅燈、超速等,都可以列入加費的因子。
鄭貞茂指出,從目前以「車」為投保改為以「人」為投保單位,是制度的大變革,但涉及保費設計等相關業務複雜,仍在研議階段。
業者表示,如果要改為「從人」,監理單位、警察單位的資料連線、重新整理、費率重新計算、向民眾宣導等都是一大工程,要改為「從人」恐怕有一定的難度。
不過,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生物辨識功能愈發強大,要辨識駕車者是否為車主「本人」已經逐步能夠達成,每位駕駛人在駕駛之前確認身分愈來愈容易,強制車險改為「從人」投保的機會也愈來愈可行。鄭貞茂強調,金管會的考量和立場會向交通部表達清楚,但杜絕酒駕的決心是和交通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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