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放學回家,一進門,怒氣沖沖的父子倆分開往兩旁走,雖然例行性的招呼:我回來了,媽媽卻感受到不尋常的氣氛。 怎麼啦?當媽媽收到父子吵架暗示,只好扛起和事佬,徐徐開口問。 洪爸像大孩子一樣嘟著嘴說:子鈞所有小汽車完全被沒收,因為他今天在學校對老師不禮貌。 又有一次,洪爸處罰:子鈞一個星期不准去游泳,因為他下午上才藝課時,嚷嚷肚子餓,干擾老師上課。 相對于洪爸的怒氣沖沖,子鈞默默在一旁說:我肚子好餓。 我終於忍不住與洪爸溝通:子鈞因為肚子餓,嚷嚷著上不了課,干擾老師上課進行確實不對,但洪爸單方面下處罰指令:沒收子鈞所有小汽車玩具,沒有期限,永久剝奪子鈞的使用權,你教孩子當土匪嗎? 或者處罰子鈞一個星期不能游泳,又算是什麼處罰? 洪爸說:小汽車是我買的,所有權在我。子鈞犯錯,我當然有權利拿走。沒有期限,只說:我看他後續表現,決定要不要還給子鈞。<---無限期的處罰,也太無限上綱了吧!? 我不懂:子鈞犯了"甲"這個錯誤,卻被拿走"D"玩具,或者接受"E"處分,"F"禁令? 我又問:你下處罰指令之前,有沒有跟子鈞討論過? 洪爸說:討論什麼?我就是一家之主,我說了算。 Choyce又問:子鈞犯什麼錯?因為肚子餓無法專心上課,坐立難安干擾老師上課確實有錯。你有沒有當下告知孩子錯誤行為?有沒有立刻要求孩子向老師道歉? 洪爸沈默不語。 洪爸又說:我不讓他在教室被罰站,這樣傷害子鈞自尊心。但我沒想到應該要求子鈞向老師道歉。 Choyce說:就事論事,孩子做錯什麼,就讓他承擔後果。 子鈞並沒有傷人,因為生理需求坐立難安,也不敢開口向老師要食物吃。生理影響心理,自然無法認真上課。 但熱衷投入珠心算課程的子鈞自我要求高,偏偏上課時間是傍晚五點∼六點上才藝課,也剛好是孩子們肚子餓的晚餐時間, 我自覺應該檢討孩子們上課時間是否需要調整,或者提前為孩子準備小點心止餓,當媽媽的不忍心看著孩子們餓著肚子學習。 孩子臉皮薄,不好意思向老師開口要食物吃,搞怪影響上課情緒,媽媽也要負責任。 重點是:子鈞犯錯,請針對錯誤本身進行檢討,而不是剝奪孩子的物品使用權(所有權是父母無誤),或者切斷孩子感興趣的遊戲,用DEF來逞罰孩子的脫序狀況。 孩子不懂:我肚子好餓,卻讓我從此拿不到小汽車?這兩者之間的關聯,就是因為爸爸是神,爸爸說了算? 洪爸是父親,聽到孩子搗蛋,情緒上來也用父親身份責罰子鈞, 即使是法官,也要仔細聽當事人說明原委後才能公斷是非,下決定如何恰到好處的懲罰,以免惡習再犯。 洪爸武斷的搶走子鈞的物品,告訴他:因為你不乖,所以不能玩玩具?! 大人總是習慣用自己的高度來對待孩子,用父母親的角色要求孩子的尊重。 卻忘了:孩子也是獨立個體,需要大人用心尊重與對待。 犯了錯誤,請就事論事妥善當下處理,並與孩子共同討論如何解決狀況以免再度發生。 當然可以處罰孩子,但請用合理又恰當的方式,點到為止。 教育的重點,不是讓孩子畏懼父母的權威,而是教導孩子們正確的待人處事之道。 我不要孩子把爸爸媽媽當神明般畏懼著,爸爸說一就是一,孩子不敢說出自己的想法。 而希望孩子受到正確說明,充分理解父母親處罰的背後,有其用心的緣由。 孩子應該試著約束自己的行為,下次肚子餓跟姊姊商量,姐弟倆可以拿悠遊卡到便利商店選購食物。 子鈞學習:上課不應干擾秩序,有問題請舉手說明。 我不想當個蠻橫不講理的父母,憑著父母的身份要求孩子說一是一,哪天當孩子長大了,會不會也這樣對待他的同儕?用掠奪的方式交朋友? 一起,當個尊重孩子的父母,而不是意氣用事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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