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產品和農產加工品驗證標章多,消費者常眼花撩亂,不知哪個才是真的,也給不肖商人攙偽假冒空間;農委會將修正「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提高檢舉獎金提高,從目前的每案5000元,每人、每縣市、每年上限不超過5萬元,提高為裁罰金額的兩成,讓消費者人人都成為政府幫手,一起揪出不法。 農委會昨日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達成共識,由於提高檢舉獎金行政輔導措施,經由農委會核定,最快一個月後公告實施。 農委會畜牧處食品加工科科長程俊龍表示,有機標章、產銷履歷標章及CAS標章,都屬於農產品驗證管理法管轄,若遇到標示不清或攙偽、假冒,最輕裁罰3萬元、最重可罰100萬元。 但目前消費者檢舉違規,檢舉獎金都是5000元,修改相關規定後,檢舉人可獲得裁罰金的兩成,若業者被裁罰3萬元,檢舉人可獲得6000元。 至於多次被查出仿冒吉園圃標章,不在農產品驗證管理法規範內,若吉園圃被發現攙偽、假冒,只能用商標法裁罰,違反商標法處3年以下徒刑並科20萬罰金,並沒有檢舉獎金。 程俊龍說,提高農產品驗證管理法的檢舉獎金為兩成,是中央制定最低標準,各縣市可依照地方自治法和需求自行調高,比如台中市的檢舉獎金就多達裁罰金的七成,若業者因為標示不符被罰3萬元,檢舉人可獲得2萬1000元檢舉獎金。 今年1月農委會才因為消費者檢舉,查獲全聯福利中心購買的產銷履歷大蒜,竟是蒜商以進口大蒜混充,依法蒜商可罰20萬至100萬元,檢舉人只能獲得5000元獎金,相關規定修改後,同樣的狀況檢舉人可獲得檢舉獎金至少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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