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計畫釋出新的廣播電台執照,包含全區與中、小功率的32張執照。其中,23張小功率電台執照將首度由過去中央決定分配,改為公開招標制。NCC表示,將與地方政府共同規劃招標規範,使小功率電台的內容符合在地特色,不以得標金高低為目標。
根據規定,申請全區電台執照資本額需2億元,申請中、低功率電台的資本額也須達3000萬元。NCC表示將修改相關辦法,降低小功率電台的資本規定,讓有興趣但資金較少業者也能申請。
NCC此次為第11梯次第一階段廣播電台釋照,考量部分地下電台希望合法立案,也有小功率電台希望升級為中功率電台,因此調整辦法。
NCC表示,調整方案將在7-10天內報行政院核定,提出無線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並辦理公聽會收集外界意見、調整後,就可實施,接受業者申請。
目前台灣有170多家廣播電台,全國性的全區電台有五家,其他多為中、小功率電台。不少電台以聯播方式,覆蓋全台聽眾。近年來,廣播廣告預算衰退,約為25億到35億元間,其中有一半到2/3是由全區網電台業者和中功率的聯營業者掌握。
NCC表示,實體電台在台灣經營不易,但仍有業者有興趣,面對跨平台的數位廣播趨勢,業者一定要具備特色和經營能力,才能生存。
NCC去年原本規劃釋出34張執照,包含全區一張、中功率9張、小功率24張,但今年調整為32張執照,包括全區一張、中功率8張與小功率23張,主要是考量頻率干擾、地方市場需求。其中全區與中功率執照將採取實質審查和競價,業者要提事業計畫書及參與競標。
小功率執照則首度採招標制,並第一次引入地方政府意見,提出招標規範,加入多樣性與在地性的需求。主要是考量小功率電台以地方市場為主,更需要符合地方特色,建立在地聽眾,並且盡量在各地設立電台,回歸小功率電台的社區廣播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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