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ovember節推波助瀾下,蓄鬍子愈來愈被年輕世代接受。意味著鬍子己成為一種時尚ICON,或可被當作專屬個人的吸睛「配件」。(Movember這個詞,是鬍鬚Moustache與11月November兩字合體,澳洲人約定在11月蓄鬍,提醒正視男性前列腺癌)。客觀來說,鬍子能修飾缺陷,讓男人多了造型揮灑的空間。對害羞的人來說,留了鬍子較有安全感;鬍子在遮住臉上痘疤的同時,對雙下巴也有轉移效果,跟女人化妝沒什麼不同。
交友網站MySingleFriend調查發現,女性對男人留鬍子的直接連想是,「有趣、堅強及熱愛戶外運動。」70年代,鬍子與老派政客及幫派份子的負面連結如今己逐漸淡去,現在蓄鬍為男性整體造型之一。另一方面,鬍鬚能穩定軍心,讓職場男性,看起來「被信賴、更專業」。矽谷許多年輕高階主管,面對麾下那些或許能做自己爸爸的部屬,留鬍子可以服眾。
說起有兩撇的,咱們國父孫中山先生不也是領導潮流之先的中國代表嗎?希特勒大人的狠勁兒要是少了鬍子,恐怕要大打折扣。基本上,因為嘴上有毛而留下好感的,提出「相對論」的發明家愛因斯坦,得感謝他的白鬍子樹立了偉人形象。行情老來俏的影星史恩康納萊,連髮帶鬍都白成一氣的造型,鬍子又得記上一筆功勞。當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適合。試想林肯總統、馬英九突然有了鬍子,可能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要理解近來這股鬍鬚風潮,從70年代到新生代男明星的造型,肯定能勾起不少回憶。布萊德彼特修剪整齊的鬍鬚迷倒眾生;詹姆士法蘭科一副頹廢男子藝術氣息,全憑鬍渣,正好對照前輩如詹姆士狄恩的放浪不羈帥勁。喬治克隆尼與米基洛克也曾蓄過令人印象深刻的鬍型;足球金童貝克漢的英式鬍渣更是十足man騷!
彷彿回到狂野西部,紐約布魯克林,蓄鬍己是時尚風潮,甚至到了爭相進行面部毛髮移植手術,只為讓一臉鬍鬚看起來更茂密。做為男性象徵,蓄鬍這檔事兒肯定是重要的。但為免落得邋遢,鬍子最好每天修剪。基本上,別讓它長超過嘴角;我看過最特別的造型是適當上點髮膠,把末端整理好,留成如達利般的翹八字鬍。別讓卓別林、克拉克蓋博這些「騷鬍子」專美於前,想換個造型?不要辜負了這分天上掉下來給男人的禮物—鬍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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