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檢察長庫瑪日前聲稱英國王冠上的「光之山」巨鑽是印度大君「贈予」英國,引起印度輿論憤怒,印度文化部趕緊發出聲明,指印度仍致力把這顆巨鑽帶回國。
正當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明天將慶祝90大壽之際,印度與巴基斯坦分別出現團體向法院提出訴願,要求英國歸還王冠上105克拉的「光之山」(Kohinoor)巨鑽。
印度人權與社會正義陣線(India Human Rights & Social Justice Front)先前向法院遞交訴願書,要求印度政府追回「被英國奪走」的「光之山」鑽石,案件打到最高法院。
印度檢察長庫瑪(Ranjit Kuma)18日代表中央政府陳述立場時表示,「光之山」鑽石是旁遮普大君朗吉特(Ranjit Singh)的繼承人1849年以作為英國與錫克教王國戰爭的「自願補償」,「送給」英國,不是被英國奪走或盜取。
庫瑪的言論似乎暗示印度中央政府可能放棄主張對「光之山」鑽石的擁有權,立刻在印度輿論界,尤其是社群媒體引發討論,許多印度人對此說法都感到憤怒。
印度文化部隔天緊急發出聲明說,印度政府仍致力「以友好的方式把『光之山』帶回國」。
印度文化部還說,庫瑪的言論不代表政府。
現在正在英國倫敦塔(Tower of London)展出的「光之山」鑽石,是英國19世紀與印度錫克教徒建立的旁遮普王國戰爭並取得勝利後,向旁遮普大君取得;但這顆巨鑽一直被印度和巴基斯坦人認為,是英國在殖民時代強奪。
印度聖雄甘地的曾孫圖夏甘地(Tushar Gandhi)2009年就曾表示,「光之山」鑽石回歸印度,代表英國「對殖民史贖罪」。
在印度與巴基斯坦分家後,旁遮普省被化分為兩部份分屬印巴,因此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有人主張國家繼承旁遮普大君的遺產,包括「光之山」鑽石在內;但英國已明確表示,無意歸還「光之山」。
【中央社/新德里20日綜合外電報導】
印度副檢察長庫瑪先前表示,英國后冠上的「光之山」(Koh-i-Noor)巨鑽是印度給英國的贈禮,但如今印度政府又表示,將「竭盡所能」要回這顆鑽石,招致出爾反爾的指控。
法新社報導,英國是於19世紀取得這顆108克拉的耀眼巨鑽,但鑽石所屬有歷史爭議,包括印度與巴基斯坦在內的至少4個國家都宣稱鑽石為其所有。
庫瑪(Ranjit Kuma)18日告訴印度最高法院,這顆鑽石已送給英國,並非如許多印度人所認為般地被英國奪走。
這顆鑽石的所有權轉移,載入了1850年簽訂的和平條約。當時英國取得了旁遮普(Punjab)的錫克(Sikh)帝國控制權,如今旁遮普分屬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
錫克大君朗吉特(Ranjit Singh)則是從奔赴印度尋求庇護的阿富汗國王手中取得鑽石。如今這顆鑽石鑲嵌在英國伊麗莎白太后的后冠上,她就是現任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母親。太后2002年過世後,后冠即陳列在倫敦塔。
印度政府昨晚發表聲明說,將以「友好方式」,「竭盡所能要回」這顆鑽石。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引述英國王室資料指出,「光之山」巨鑽產自印度中南部戈爾孔達礦場(Golconda),先後由蒙兀兒王子(Mughal princes)、伊朗武士、阿富汗統治者及旁遮普大君擁有,最終於1849年落入英國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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