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12日宣判,電信巨人AT&T可繼續推動對時代華納(Time Warner)併購案,且未加諸任何條件。這結果象徵美國反托辣斯史上一項歷史性的挫敗,且可能使媒體市場改觀,並為其他併購交易鋪路。AT&T以850億美元併購時代華納的交易可望在下周完成,這筆交易被視為媒體業轉捩點。
近年來Netflix、Google等網路公司製作內容、直接賣給消費者,省去昂貴的有線電視訂費,使媒體業飽受壓力。
有線電視、衛星業者和無線電信商都認為,收購內容公司是提高營收的途徑。
美國總統川普對時代華納旗下的CNN十分不滿,常抨擊CNN報導不公,他在2016年10月AT&T宣布併購時代華納時就對這樁交易大加撻伐,就職後也表示反對,使此案染上政治色彩。
但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雷翁(Richard Leon)表示,找不到什麼證據可支持川普政府所謂此交易違反競爭、傷害消費者的說法。
他形容有的論點「薄弱如蛛絲」,有的論點簡直「一派胡言」。
雷翁在172頁的判決書中宣告「被告勝訴」,且不尋常地敦促政府讓兩家公司完成合併交易,莫再進行法律干預。他希望司法部能有「智慧」,別再尋求延緩執行他的判決,因為這種法律手段對AT&T和時代華納「顯然不公平」,也不可能成功。
律師兼訴訟與法規程序顧問希頓說:「 這是一枚法律震撼彈……今後,企業會對垂直整合(指一家企業與其供應商合併)更有信心。」
判決宣布後,AT&T 12日盤後股價跌1.3%,時代華納股價漲幅逾5%。
這是美國數十年來最重大的反托辣斯案判決,對尋求在媒體市場變遷中自我調整的AT&T是一大勝利,可能掀起新一波媒體合併熱潮,例如可能鼓勵康凱斯特(Comcast)與迪士尼競購福斯(Fox)。
AT&T當心買到錢坑…
法官判決AT&T併購時代華納的交易不違反反托辣斯法,這對執行長史蒂芬森是一大勝利,但須慎防塞翁得馬焉知非禍。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雷翁對這樁併購案不僅無條件放行,還呼籲反托辣斯執法官員莫再從中阻撓,認為政府所謂AT&T與時代華納結合「傷害消費者」的論點薄弱。畢竟這兩家公司業務無實質重疊處。
對AT&T而言,取得時代華納的內容,包括HBO熱門影集「冰與火之歌」系列,有助提高與臉書、Google競爭數位廣告生意的勝算。
史蒂芬森七年前曾想收購規模較小的無線電信商T-Mobile US,但因政府力阻而作罷,還付給T-Mobile價值60億美元「分手費」,包括現金與頻譜。這回雖在法律角力戰打勝仗,接下來仍面臨重重挑戰,包括善用時代華納的資產如HBO、華納兄弟影業、新聞網CNN等。
對從未製作過內容的AT&T而言,管理創意人才和找尋下一個叫好叫座片,也令人頭痛。Netflix、亞馬遜正花大錢製作影集和電影,AT&T將難以削減成本。如何證明這筆850億美元的併購交易值回票價?AT&T須防範今日的勝利種下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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