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生活、經濟、國安:核四問題的三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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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第 2972 期
 
 
  聯合報社論 生活、經濟、國安:核四問題的三個層次
  經濟日報社論 加入TPP 靠汗水不是口水
  聯合晚報社論 依法行政的「得」與「應」
  民意論壇 從阿扁到李朝卿 反貪雙重標準?
禽流感/沒流行勿恐慌 防疫需全面
不教生活科技 奢言12年國教
青少年撒野 12年國教變替死鬼
 
生活、經濟、國安:核四問題的三個層次
社論/聯合報
台灣不可能再建「核五」。因為,倘若現在爭議的只是不能信任核四,而不是對整個核電的否定,則在理論上,即使停建核四,仍可另建足堪信任的「核五」;但是,現在的情勢,卻是「非核家園」已成既定政策,因此,核四無論停或續,皆已不會再有「核五」。

所以,核四停續公投就成了「立即廢核」或「漸進廢核」的策略抉擇問題,也就是要公投決定如何用「核四」邁出「非核家園」的第一步。

我們屢申,倘若核四在專業體檢後不能確認其安全,即失去公投的基礎,也就不必舉行公投。但若核四的專業安全獲得確認,國人所迎對的即是贊成核四上路以「漸進廢核」,或反對核四上路以「立即廢核」的策略抉擇。畢竟,不論核四上路或不上路,台灣就此已邁出非核廢核的第一步,無論如何皆不會再有「核五」

所謂「立即廢核」或「漸進廢核」,其差異是對「能源轉型」程序的不同抉擇。核四若能運轉,再一步一步使核一二三除役,那麼核四就能在廢核過程中發生交疊、緩衝及漸進的作用,即可使能源轉型的過渡程序走得比較平緩;但若核四立即退場,再加上二○一八年核一除役,台灣在能源的過渡程序上即會承負較大的壓力。

能源轉型是一個極端困難且牽涉廣大的政經工程。僅以硬體轉型言,如新建「非核」電廠、設置風力、太陽能機組,即使在一切手續皆全無阻障下,至少也須有十年以上的時間(何況,若要廣建小型發電廠、風力機組或太陽能板,其社會抗拒所消耗的時間及最終能否建得成皆難估計);至於若要等到生質能源等「新能源」能夠成為可用的「替代能源」,則尚須等待文明的幸運之神到來,不能視為當然。以上這些,即使一切想像得到的都能做得到,此一能源轉型過程也至少要有二十年上下的過渡程序;且尚未計入其代價,包括例如前述新建電廠等的社會抗爭代價,以及包括排碳增加、電費上漲、企業轉型等生態及經濟上的代價。所以,能源轉型過渡程序的平緩或急遽,對社會形成的負荷自有差異;也因此,核四的停續遂成為「立即廢核」及「漸進廢核」的抉擇問題。

進一步言,能源轉型更牽涉到三個層次的問題:一、生活方式;二、經濟形態;三、國安架構。

一、生活方式:這是最淺的一個層次。如果能源轉型的過程太激進,形成缺電或電費上漲,皆將影響個人的生活形態。然而,如果能源轉型的影響只及於此一層次,那也就罷了;少吹些冷氣,多繳點電費,只是生活層次受到影響,則將台灣想像成大一號的帛琉島又何妨?

二、經濟形態:陳藹玲不會在乎多繳些電費,但對小工廠及小吃店的影響就不一樣,其實去年電費上漲已經「演習」過了。此時,影響層面就從生活方式推進到了經濟形態,且是將擴展至一切的產業。當然,我們可以倡議產業轉型,反對「耗能產業」;但這也不是想得到就做得到的。何況,台灣眼前面對的是必須在幾年內闖過TPP或RCEP的關卡,倘因電力不穩定及電價上漲影響了開放後的經濟競爭力,其後果仍應正視。

三、國安架構:如果衝擊到經濟形態,自然也一定會影響到國安層次;譬如說,台灣的經濟狀態若因能源轉型失利而受創,難免就會更增加對大陸「讓利」的依賴,自亦更難避免兩岸關係的風險,這類顧慮皆是不可忽略的國安思維。

畢竟,台灣不是帛琉,因為帛琉沒有「兩岸關係」。台灣或許有人嚮往像帛琉那種回歸自然的生活方式,但台灣發展至今日,在經濟形態上已回不去了,而且台灣的生存更須建立在能夠開放競爭又足以抵擋中國大陸磁吸作用的國安架構之上。這即是能源轉型問題的三個層次。

以上論點,在今日民粹氛圍中,若被指為危言聳聽,亦不足為怪。問題在於,各政黨的領導人物皆不可能不知道這個道理,卻只是將核四議題當作撕裂社會的政治工具。即以民進黨言,核四若停建,我們可以預言,倘該黨當選二○一六年的總統,第一個重大的能源政策,必將是「核一延役」,屆時即可證明今天的一切皆是騙局;但民進黨今日卻絲毫不容「核四若在專業上確認安全,應採漸進廢核政策」的空間。

民進黨作了兩件會讓台灣致命的事:一是主張台獨,另一是扁政府把核四工序中斷毀壞,現在又不論核四安不安全都反核四。如今,台獨已無可能;但即使核四證實安全也會被民進黨毀了,這個,民進黨已有可能做到。

能源政策及能源轉型皆是攸關國家命脈的無比大事。我們曾論,即使如美國(三哩島)、俄羅斯(車諾比)、日本(福島)這樣的「核災大國」,如今仍維持核電政策,足徵這絕非一個想得到就做得到的事。這三國的政經條件難道不如台灣?更何況美俄還是能源生產大國。

因此,以台灣的特殊政經處境言,「非核家園」是否會顧此失彼,其實仍有議論空間,但是如今皆已無討論的餘地;然而,除非核四的專業安全未獲確認,否則,難道我們不能仔細想想究竟應「立即廢核」或「漸進廢核」? 發表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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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TPP 靠汗水不是口水
社論/經濟日報
馬政府早已設定目標,將在2020年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經濟部日前表示將透過國際遊說、舉辦說明會、說帖等方式來創造有利的氛圍。2020年距離現在還有七年,外交部長林永樂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進一步表示,在一些條件配合下,我國在2016年以前加入TPP是有可能的。

本報社論日前已經表示,加入TPP是我國的「百年大計」,必須要高度重視,但如果政府持續以這種「嚼口水」方式做為爭取入會的主要方法,我們非常擔心七年之後將一事無成;因為如果不經過「流汗水」的過程,屆時入會氛圍再好,我們大概也無法提出該組織成員能夠接受的開放度,反之又會面對國內的反彈、示威,不太可能會獲得國會的支持。

眾所周知,TPP被美國預期為21世紀的自由貿易協定典範,也就是其自由貿易的涵蓋度超越目前所有的自貿協定;連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簽署自貿協定經驗豐富的國家,雖然參與了諮商,卻也都戰戰兢兢,多方抗拒美國要求的自由化範圍。

然而,目前諮商已經設定將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外界高度矚目其對未來國際貿易產生的影響;這也迫使日本安倍政府宣布參加諮商,成為其創始諮商國來參與設定規則,以免其設定的自由化程度讓日本在未來難以達成而妨礙加入。日本的加入讓TPP成員的經濟總規模約為全球的四成,若其貿易和投資完全自由,對其他未加入的國家就施加了巨大的競爭壓力。

因此,加入這個「高品質」自由貿易協定的決定,絕非參加一場浪漫的婚禮,而是要全國上下將心理調適過來,準備大量開放國內的產品和服務市場,讓外國產品和企業進入國內和我們的廠商「公平」競爭;只要我們的廠商技不如人,就只能退出市場。當然,這樣的開放也換到了所有的參與國開放他們的市場,只要我們的產品好、服務好,就可以進入對方攻城掠地、頓時快速成長為跨國企業。也就是說,加入TPP是要成為其他參與國更直接的「敵人」,掀起一場艱苦的商業浴血戰,絕不是在國際上找到一些抬高我們身價,公平待我的「朋友」。

但因為理論上各國開放競爭的總效益超過成本,也就是「餅會做大」,因此各國還是朝著貿易自由化的方向努力,連相對競爭力較弱的越南和馬來西亞也把握機會,積極參與了新協定的諮商。而且,參加這個協定不會受到對岸的制肘,只要有決心、有步驟,的確可以突破目前自貿協定不足、貿易逐漸被邊緣化的威脅。

只是,要獲得國人的支持,必須依照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對受害者之傷害適當彌補,協助其轉移資源去進行具有競爭力的生產活動。以國內衝擊可能最大的農業而言,這表示政府應該挪移部分國內資源,協助農業積極轉型,生產高質的農產品或轉移到休閒或觀光農業等具有競爭力的產業;而製造業的弱勢產業也應該獲得改善生產力的協助。

以兩岸ECFA農業不開放的案例來看,政府已經蹉跎兩年的歲月,沒有任何積極方案來應對未來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需要。其實,中央政府一年的總預算達到1.5兆元,只要調撥各部會的預算挪出1%就有150億元;十年下來就有1,500億元,啟動各種結構調整的方案,這似乎足以調整農業結構,應付未來簽署各種自貿協定的需要。至於製造業的弱勢產業,也許每年50億元,十年撥款500億元也足以應對。

但如果不進行完整周延的研究,只靠一個大量簡化後的概括性總體模型的研究報告推論,也沒有任何積極的調適方案,三不五時動動口水就想加入TPP,真的難矣。 發表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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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得」與「應」
社論/聯合晚報
南投縣長李朝卿復職的問題,會不會演成一場政治風暴,本周即將揭曉。關鍵不僅在李朝卿的自知之明,也在執政黨如何作出抉擇。

身繫一百多件貪污案、羈押四個多月後交保的李朝卿,向內政部申請復職。背負貪污重嫌的人申請復職,是基於其個人主觀意願;就主管機關而言,准駁之間則背負著對社會公益的判斷。判斷的關鍵在,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若被停止職務的縣市首長被釋放,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關於「得」(ㄉㄜˊ)這個字在法律上的理解,早期有一個笑話:因為這個字是破音字,常常被讀做「ㄉㄟˇ」,變成了「應」;現在,大家知道這樣解讀是錯誤的。「得」就是授權主管機關可以這樣做,卻不是應該或非這樣做不可。

李朝卿申請復職,內政部一再強調會「依法行政」,顯然曲解了「得准其先行復職」的意義,把「得」讀做「ㄉㄟˇ」、並解釋成「ㄉㄟˇ」了。至於李鴻源提到「無罪推定」,那只是就李朝卿個人權益事項而言;但行使公職還牽涉到公眾利益,內政部必須判斷,在准和不准之間,哪一個較符合公眾利益。

公務員現在很怕「行政程序法」,害怕做成的行政處分被當事人提告。然則「行政程序法」要規範的,是公務員該准的事項卻以各種理由刁難當事人,或在無正當理由下,對於「得」的事項,卻不做成「准」的決定。若因害怕違反「行政程序法」,而把所有「得」解釋成「應」,那麼是否乾脆就把所有法律條文裡的「得」字全改成「應」字?反過來說,現行所有法律條文裡的「得」,都要照准,大大小小主管機關吃得消嗎?只要是為了社會公益和公義,只要理由堅實,何必害怕行政程序法?

「依法行政」是好事,但現在卻往往變成公務員推託責任的藉口,不敢跳脫窠臼更妥貼地運用行政裁量權,這絕非依法行政的本意。如果曲解法律、放棄政治責任,同時又不尋求政黨管道救濟,任由一個爭議性極大的縣長復職,讓危機擴大,不是社會所樂見! 發表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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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阿扁到李朝卿 反貪雙重標準?
孫亦文、張忠本/聯合報

孫亦文/文字工作者(台北市)

台北榮總指陳水扁「居家照顧比住院好」,民進黨因而要求法務部同意陳水扁保外就醫、居家照顧。

另一方面,李朝卿申請復職,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貪汙的縣長如果復職,社會觀感不佳,內政部要負起全部責任,向全體國人交代。

同樣是貪腐,理應接受法律制裁和社會制約,但民進黨對陳水扁和李朝卿卻是雙重標準,如何讓人民信服?

陳水扁既是因貪汙坐牢,依法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就應乖乖回北監好好服刑,豈能在沒有法令規定的情形下「居家照顧」?民進黨如果反對李朝卿依法復職,就不應反對阿扁依法回北監,不能有雙重標準。

民眾反對李朝卿復職,敗壞朝綱;同樣也反對阿扁保外就醫,損及司法尊嚴。

馬政府標舉的清廉治國招牌正值蒙塵危機,如今內政部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繼續予以停職。面對阿扁的保外就醫,馬總統必須堅持原則,才能贏回民眾的信心!

張忠本/電子業(台北市)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宣布,將李朝卿繼續予以停職。其實依先例,前有彭百顯、陳明文、張花冠、蘇治芬等都予復職,李朝卿如果復職依法有據。只是在野黨對自己公職遭起訴都是「司法不公」及「政治動機」,對國民黨官員涉案則抨擊為貪瀆,以此反對李朝卿復職。

任何貪瀆無分黨派都要群起撻伐,只是標準要一致。如邱義仁涉及巴紐外交案,損失公帑十億元,最後仍無罪定奪;花博期間新生高工程案,當初也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連起訴都沒有。

如果法院判刑確定的吳乃仁、洪奇昌尚有賴清德市長為他們清白背書,現在開除賴素如黨籍也未免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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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沒流行勿恐慌 防疫需全面
李秉穎/台大醫學院小兒科副教授(/聯合報
中國出現三位H7N9禽流感人類病患,引起全球注目。判斷這種動物流感會不會在人類造成嚴重大流行,有三大條件:一、大部分人都沒有免疫力;二、能在人類引發嚴重疾病;三、能夠有效人傳人。

H與N是流感病毒表面兩種免疫攻擊目標的代號,我們已經發現十六種H與九種N,它們可排列組合出數百種流感。但人流感從廿世紀到現在,只被發現過H1N1與H3N2兩種,從來沒有過H7,也沒有過N9。由此可知,幾乎所有人對H7N9禽流感都沒有免疫力,已經符合大流行的第一個條件。

禽流感可分為高病原性與低病原性兩種,這主要是根據禽類感染後的致死率來區分。雖然現在還不清楚H7N9禽流感對禽鳥是否為高致病性,但中國大陸已經出現人類致死病例,可說已經符合大流行第二條件:能在人類引發嚴重疾病。

禽流感能夠有效地禽傳禽,人流感能夠有效地人傳人。如果H7N9禽流感沒有特殊突變以有效攻擊人類,它就沒有能力引起人類的大流行,它頂多只能在雞鴨引起大流行。一旦H7N9流感病毒突變成可在人群大規模擴散,則應被改稱為H7N9人流感,這就是大流行第三條件的意義所在。

現有的資訊顯示,三位大陸H7N9禽流感病患,其親密接觸者都沒有類似症狀。所以,目前H7N9流感還沒有符合大流行的第三條件。如果以後發現親密接觸者都出現症狀,甚至殃及醫護人員的話,才需要用大流行的規格進行防疫。

既然還沒有大流行的證據,民眾並不需要恐慌。這情形跟二○○四年以後一直存在東南亞與大陸各地的H5N1禽流感相當類似,後者也是符合了大流行的前兩個條件,但一直未能有效人傳人。我們對H7N9禽流感的防疫措施也類似於H5N1,亦即注意在疫區不要接觸雞鴨、注意入境檢疫等。

二○○四年衛生署召開第一次流感防治會議時,筆者曾經發言指出,不只當時最受矚目的H5N1禽流感,其他型式的各種禽流感都是下次大流行的候選者。我們流感大流行防治策略,不應局限於H5N1禽流感,而應該涵蓋所有禽流感。

但是,當時其他專家學者都不接受我的說法,一位專家當面嗆我說,你等著看好了,半年內一定出事。時至今日,H5N1仍然以禽類為主要感染對象,但我們已經有過H1N1豬流感突變而來的大流行。此次H7N9禽流感疫情,再次提醒防疫單位,對流感的防疫必須全面考量。如果像過去一樣,防疫策略只考慮H5N1禽流感的話,可能有不夠周全之慮。 發表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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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生活科技 奢言12年國教
張基成/台師大科技系主任(台北市/聯合報
國中生活科技課程長期被揚棄,再不解決將危及國家發展。建請教育當局盡速採取以下斷然措施:

一、將國中生活科技納入「國中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訪視實施要點」。目前國中教學最不正常的就是生活科技,但為何獨有藝能科教學的訪視,卻沒有生活科技教學的訪視呢?前一陣子教育部國教署雖已納入生活科技,更擴大為所有學科領域的訪視,修改為「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訪視實施要點」。但此舉可能使訪視範圍過大而失焦。建議修改為「國中生活科技、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訪視實施要點」。

二、普查各國中生活科技教學是否正常,可分「沒授課」、「沒依教師專長排課」、「單(分)科教學」三類。若有前兩項不正常情形應予懲戒,並鼓勵全國國中盡量採單(分)科教學。其他學習領域大多採單(分)科教學,為何生活科技不能採單(分)科教學?

三、學校根據生活科技課程時數,正常開缺及聘足該有的教師。教育當局普查各國中生活科技師資人數是否符合課程時數所需,及各校生活科技教師員額是否正常開缺。若有不正常情形應予懲戒。

上述建議與十二年國教標舉「落實教學正常化」的其中三個措施「加強國中技藝及活動課程教學」、「學校按照課表授課」、「提升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不謀而合。 發表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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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撒野 12年國教變替死鬼
林月鳳/教育工作者(苗縣竹南)/聯合報
閱昨日「預覽十二年國教校園景觀」,頗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其實國中學生回到國小搗亂破壞時有耳聞,許是對國小時的回憶不是很美好,或是當下沒有更好的發洩管道。青少年撒野也可說是家庭教育式微的冰山一角,可是,發生在校園就都怪到學校老師身上,穿著國中制服就找十二年國教當替死鬼,未免太簡化思考,簡單歸罪。

如果家長的眼中只有成績,老師的心中只有明星學校,學生的心中就會只剩下考試,於是沒有升學考試,他們就在無壓狀態下飄浮,看似沒有目標。這一連串的因果循環,需要大人更多的反省。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拿十二年國教為例,老師準備好了嗎?教法有改變嗎?父母有無共識?是否還是成績導向?普羅大眾呢?是否以考上多少國立論治校成敗?如果整個社會的氛圍都在扯後腿,沒有善因善緣,又怎能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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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最常犯的10大錯誤
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不過,你的苦心安排,卻可能適得其反。如:許多父母要求孩子去看書,自己卻在看電視。除此之外,好父母還應該避免那些做法?

名人鍾愛的泰式餐廳
初始的「湄河」,菜色是越南及泰國料理的綜合,現在則泰國口味大於越南風味,二十多年來屹立不搖的地位,不但是受歡迎的晚餐去處,更是許多名人鍾愛的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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