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爸爸寫給我的日本近現代史 中小學歷史教師、大學歷史系教授 一致推薦的歷史讀本! 小島毅將告訴讀者, 日本如何從重視武士道的江戶時代, 經歷動亂紛擾的幕末及明治維新 , 走向軍國主義之路。 面對這段歷史, 日本與東亞鄰國至今爭論不休, 本書將以嶄新的觀點、誠摯的態度, 省思過去、面對未來! 內文選摘(節錄) 【明治六年為何要改曆法?】 明治六年相當於西元一八七三年,該年是有閏月的年。當時岩倉使節團還在訪歐中,大隈重信負責留守政府的財政。當時政府因為要實行新學制、新設徵兵制、振興產業政策等等,開銷相當龐大。而稅制的改革又還見不到成果,經濟規模也不大,政府為了稅收無法提升而苦惱,財務十分困窘,甚至到了連給官員們的薪水都有問題的狀態(江戶時代的武士領年俸,但是明治政府採用領月薪的制度)。一年發十二次薪水已經捉襟見肘了,明治六年偏偏有閏月,必須發十三次薪水。這讓大隈傷透腦筋。 所幸後來創辦早稻田大學的大隈不愧是聰明人。他想到了和平常年一樣,只付十二次薪水的辦法。他的辦法就是把明治六年也當作普通的一年。這一年有十三個月的,只有中國、韓國等東亞地方的國家。因為成為文明開化模範的歐美各國的曆法(太陽曆)並沒有十三個月。歐美國家這一年也只支付十二次的薪水。 於是,日本便決定仿效歐美國家,採用太陽曆。政府於前一年(明治五年)的十月公布這個政策,然而無論如何都表現出這是一個相當匆促的決定。因為舊曆與陽曆的日期約錯開一個月(本書不說明這一點,請參閱《織田信長 最後的茶會》),所以公布採用新曆法的時間,已是太陽曆的十一月了。) 明治五年,也就是一八七二年,當政府於這一年舊曆十月宣布採用太陽曆時,已經是太陽曆的十一月,離新年只有兩個月了。因此,明治五年並沒有十二月這個月份。沒錯,就這一點而言,政府確實減少了薪水的支出。本來,政府於明治五年必須支出十二次薪水,明治六年則必須支出十三次薪水,但改變曆法後,明治五年變成只需支出十一次薪水,明治六年則只需支出十二次薪水。國庫就這樣減少了兩個月的薪水支出,避免立即面對財政困難與付不出官員薪水的窘境。這種做法,說起來其實相當不公平而且狡猾。 採用太陽曆之事讓一般老百姓非常吃驚,因為在採用太陽曆之後,傳統的年中節日行事都提前了將近一個月,生活因而大為混亂。立春的前後是正月,但天氣卻是嚴寒;原應是桃花節的女兒節(三月三日),卻改在早春的梅花開放之時;抬頭仰望盛夏天空的節日是七夕(七月七日),卻碰到梅雨季節。因此,這些年中節日行事一直到很久以後(因各地不同,有些直至昭和時期),都仍然採用舊曆。「舊正月」指的就是舊曆的正月。 中國和韓國在晚日本數十年後,也採用了太陽曆。但是,包含越南在內的許多國家的傳統節日行事,仍然沿用舊曆。對他們而言,太陽曆的一月一日確實是曆法上的新年,但並不是真正的「正月」。公家或公司放數天假,讓員工們返鄉與家族團聚的日子,則是舊正月的日子。以下是我個人的意見:我覺得日本今後如果還想作為東亞的一員,一定要與其他國家配合,應該恢復舊正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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