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裡,每年冬季,母親總是穿著一件紫色的毛衣。家靠著海邊,海風凜冽,這件毛衣就是母親整個冬季的日常穿著。直到今天,想起母親,便會想起那穿著紫色毛衣不停工作的身影。父親務農,因為靠海,兼做近海漁撈,終年勞累,收入卻不穩定。母親除了協助農事、處理家務外,還會編織藺草蓆,是家裡主要和穩定的經濟來源。
民國四十到六十年代,藺草蓆以苗栗的苑裡、通霄沿海一帶為主要產地,台中的大甲為集散地,大量銷售至日本。當時流行將藺草蓆鋪於榻榻米上,不但會散發出自然草香,接觸肌膚時有溫潤觸感,還可以減少榻榻米的磨損,延長使用年限。那時苑裡、通霄一帶的農家婦女,大都以編織草蓆為手工副業,甚至變為主業。
熟能生巧,母親不識字卻能在草蓆上編織出「福祿壽喜」等字樣,深受日本客歡迎,村子裡有三、四位中盤商都來搶購母親的草蓆,換取了一家溫飽,也支撐我繼續讀書升學。
編織草蓆必須平坐在地,雙腿八字形伸直,腰椎沒有依靠,相當辛苦。到了冬天,寒風刺骨,除了依舊得坐在地上外,根根藺草經過手指時更有如刀割,但即使破皮仍必須繼續編織,才能趕上交貨日期。且因靠的是手巧,藺草必先曬乾、去皮才能作為材料,不僅無法戴手套完成作業,連貼OK繃都嫌礙事。
在母親和大姊的合作下,完成一件草蓆大約需要十五天,既是主要收入來源,也是一件藝術創作,因此極為寶貝,不能有一點汙漬瑕疵,嚴禁食物湯水從上面經過。此外,不時要為草蓆噴噴水、曬曬太陽,許多細節要顧,十分耗神。
一件草蓆因手工粗細、精美程度不同,價格亦有差異,我還清楚記得母親的草蓆賣得較高價格時,她那欣喜的模樣。
後來,村裡開始設立工廠,薪資高於編織草蓆,父親和大姊都進了工廠,家裡的經濟明顯轉好。村裡的婦女不再編織草蓆,田裡的農事也變成下班後的娛樂,母親不用再下田幫忙,冬天也改穿毛料大衣。然而,那件紫色毛衣與藺草蓆淡淡的幽香,仍不時浮現我心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