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赴港參加台港文化創意論壇,雖然主題是文化創意,但安排方式卻不怎麼有創意,照例在星級酒店會議廳舉行,鋪著制式浮誇的地毯,頂著制式俗麗的水晶燈,午宴吃著制式粵菜酒席(竟然和前一天在澳門另一家酒店吃的菜式差不多),在座近兩百人也許腦中有不少關於文創想法,但這樣辦論壇的方式有創意嗎?
純從國內生產毛額(GDP)角度看,舉辦許多行禮如儀的文創拜拜,對創意經濟產值有貢獻,但文化創意究竟是什麼呢?這個大問題或可從兩個不同的面向來談。與會中我用兩種生物來比喻不同的文創活力,一是工蜂式的,我認為此種是香港的文創活力,政府或大企業的代表人如同蜂后,建構出和街區常民生活無關的大蜂巢,工蜂努力為蜂后做文化創意採蜜釀蜜的工作,製成蜂王乳、花粉或純蜜等同於文化創意經濟的產品,這些產值當然會讓政府相關單位與相關企業的數字很好看,但在亮麗的數字背後是什麼?香港市民有文化創意的街區生活嗎?當香港街道都被購物中心、銀行、酒店、精品店、連鎖企業等等占滿時,人民只能去蜂巢般的文化創意中心消費文創產品,就算香港因此扶植出不少時尚、設計、動漫的產業,但國家(或地方政府)提倡的文化創意政策,就只為服務蜂巢式的文創經濟嗎?
另一種文創活力來自蚯蚓,蚯蚓為自己及土地工作,許多小小的文創工作者像蚯蚓般,在城鎮的街區巷弄中穿梭深耕,單看或許力量有限、GDP產值也不突出,但這些文創蚯蚓卻豐富了街區的生活,而街區才是城鎮居民的日常生活。
當日常生活中有了文化創意,街上有各式各樣大大小小多元的商店、藝廊、工作室、世界料理餐廳、咖啡店、花店、獨立書店、服飾店、手工紙店、文具店、雜貨店、家具店、香料店、小音樂酒吧、小劇場、藝術影院等等,生活在這樣多采多姿街頭的常民,就像種植在文創蚯蚓豐沃土地上的植物,才會開出美麗又具有生命力的文創花朵與果實。而這些花朵與果實,也不必統統拿到市場上去販賣,畢竟人生與社會的活動,不應全以市場經濟為目標,花開花謝果熟果落有人欣賞,不必非要以買賣價格論價值。若能賣得好價錢也很好,但文創蚯蚓的生活目標,是以文化創意生活為本,而不只為文化創意經濟,畢竟,文化創意是為了讓大部分人類有生活幸福感,而非讓少數企業獲利。
有趣的是,擁有較多文創蚯蚓的城市,如有豐富文創街區生活的巴黎、倫敦、東京等地,往往也可以同時具有高經濟產值的文創蜂巢與文創產品,但相反卻不行,只有文創蜂巢的地方,如香港,卻不能同時擁有富活力的文創蚯蚓文創街區生活。
台灣的文化創意政策要怎麼走?最好當然是文創蚯蚓與工蜂兼有,只有小確幸的生活當然不夠,但為什麼巴黎、倫敦、東京人的生活小確幸比台北豐富?是不是要先讓某一代的人民先懂得過小確幸生活,才培養得出會消費文創產品的消費者,畢竟國家的文創經濟發展,不能只靠代工或外銷,台灣的文創產業的落後,到底是因為工蜂不夠?還是蚯蚓不夠?
(作者為南村落總監、生活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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