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族群在文學創作中維持其特有的本色,應該是使世界文化更加光彩的正途,對他族的文學取長補短,並非意味著完全放棄自我…… 諾獎絕非評定作品優劣
或作家成就的唯一標準
無能阻擋的第二度西潮為中國的文學帶來了取長補短脫胎換骨的大好時機,中國的知識分子也曾善於把握,以致有今日的成果,使中國文學走向世界,造成中國文學也可以對世界文學的大流有所貢獻,而不至於像伊斯蘭民族,至今仍然無法適應強勢的西洋文明,不得不採取暴力的復仇行為。回首國內,海峽兩岸其實也遍布著所謂的少數民族,或稱之謂「原住民」,他們本來都有不同於漢族的自己的歷史傳統與語言、文化、習俗,可惜大多數少數民族並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也沒有自己的文學。有之,則稱之謂「口頭文學」,嚴格地說,只是語言的藝術,或可稱為「前文學藝術」。但有些少數民族長久浸染於漢文化中,其所表現的文學成就與漢族文學家無異,譬如滿族的老舍、蒙族的蕭乾、席慕蓉、回族的白先勇以及台灣原住民的夏曼•藍波安等都表現出傑出的成績。這可以說明,文學有時也可以超越族群,成為步向人類大同世界的載體。只要掌握到另一個族群的語言文字,一樣可以達成跨族群的表現,例如波蘭人的康拉德所創作的英文小說、愛爾蘭人貝克特的法語戲劇、華人程紀賢的法文小說、華人哈金所作的美語文學等,都是有目共睹的跨族群的文學成就。這些特殊的例子都具體而微地代表了文學在個別語文間互相穿透、流動的現象。
事實上,對於文化的趨向混同、文學的走向世界化,似乎是今日各國都在有意或無意間推動的運動。譬如對於外語文學的傳譯,正是各國在創作外,也必要認真面對的問題。雖然目前中譯西方的文學作品數量之大遠遠超越西方對中文作品的迻譯,這是因為西方文學占據強勢的關係,其比例是否會趨向平衡則端視未來中國的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情況而定。又譬如眾所矚目的諾貝爾文學獎,一開始便立意不限於瑞典一國、一族,而向世界各國、各族敞開。固然因為語文的區隔,東方文學難以與歐西文學受到同樣的欣賞與接納,但是瑞典的評審委員們似乎也時時在努力擴大眼界去容納異質的文學。可惜的是,區區十幾位瑞典皇家學院的長者,所見畢竟有限,眼光難免狹隘,勢難以洞悉各種族語文的奧祕,難以窺見各族群中的真正菁英。諾獎從1901年開始頒發,那時法國的文學大家左拉(Emile Zola, 1929-1902)、挪威的戲劇巨匠易卜生(Henrik Ibsen, 1828-1906)、俄國文豪托爾斯泰(Count Lev Nikolayevich Tolstoy, 1828-1910)、契訶夫(Anton Pavlovich Chekhov, 1860-1904)等都尚在人世,而且個個文名鼎盛,卻都未獲得諾獎評委的青睞,足見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審委員在文學標準之外並非沒有其他道德或政治的考量。俄國的高爾基(Maxim Gorky, 1868-1936)與中國的魯迅(1881-1936),因為都是左翼,其不合保守院士的口味,自在意料之中。現代主義的領航人捷克作家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生前聲名不彰,未受注意,情有可原,但是法國的小說泰斗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愛爾蘭藉的英文文學菁英喬艾斯(James Joyce, 1882-1941)未能上榜,卻是不可原諒的錯失。更晚的廣受世界劇壇注目的美國傑出劇作家維廉斯(Tennessee Williams, 1911-83)和米勒(Arthur Miller, 1915-2005)、法國荒謬劇的開山者尤乃斯庫(Eugene Ionesco, 1912-94)、後現代小說足以引領一代風騷的阿根廷的傑出作家博赫士(Jorge Luis Borges, 1899-1986)、義大利的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 1923-85)等等,都在諾獎評審委員的目光之外,成為諾獎的漏網之魚,委實令人惋惜。
在獲獎的一百零九位世界作家中(其中七年因戰爭的關係未授獎,有四年授予兩人,1958年蘇聯作家巴斯特納克被迫放棄,1964年的沙特主動拒絕),眾所周知的大家固然不少,但平庸之輩或其名聲未出國門者也大不乏人。一百零九人中只有十二位女性,約占受獎人數的十分之一略強,不知是反映了女性作家的人數奇少,還是不自覺地對女性的歧視?此外,令人不能釋懷的是曾有多達七位的瑞典作家獲獎,其中竟有六位是瑞典皇家學院的院士,也就是自己身任評選委員者不避諱球員兼裁判,而且其中竟有一位破例在其身後頒獎,成為歷屆諾獎的唯一例外。諾獎原本是瑞典人的,多頒給自家人,或為自家人破例,他人本無置喙之餘地,但是諾獎委員會不該貌似公正地誇言「對世界各國作家一視同仁」。尤有甚者,1953年竟莫名其妙地將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了不是作家的英國首相邱吉爾!這種錦上添花的行為,令人難以理解,政治乎?酬庸乎?曾招致眾多非議。對西歐語文的作家尚且如此,遑論對陌生的東方語文的作家了。諾獎評審委員會是否有勇氣與雅量容納代表各重要語言族群的學者與作家共組成更為公正的評審委員會呢?應該早就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了,但迄未實現,甚至醞釀,亦足見其墨守成規、不思改進的保守心態。所以目前未獲諾獎肯定的中文傑出作家眾多,乃在常理之中;而且文學、藝術的獨特成就實際上是無法比較、難以衡量的,諾獎絕非評定作品優劣或作家成就的唯一標準。再說,文學的過度世界化是否是件值得鼓勵的好事,尚有斟酌的餘地;將來對文學的獎勵區分地區與語言、文化,也許更能彰顯各族群、各語類文學的本色。可惜現在其他地區和語文中,尚沒有足以與諾貝爾文學獎媲美或抗衡的獎項。
各族群在文學創作中維持其特有的本色,應該是使世界文化更加光彩的正途,對他族的文學取長補短,並非意味著完全放棄自我,好在文學傳播的世界化也並非意指文學必須拋棄其特具的民族與歷史的特質,在世界化中如何保有民族特色正是各族作家需要努力以赴的。總之,這種現代交通暢達、資訊迅捷所帶來的世界化大趨勢,既然無能避免,也無須逆流而行,但可以把同質性轉化為異質間的相互觀摩與溝通,至少因此會產生促進並加深世界上各國族之間的彼此了解的積極作用,對步向世界大同的理想還是具有正面的意義。
最令人擔憂的
莫過電訊媒體的迅速發展
除此之外,最令人擔憂的莫過於今日電訊媒體的迅速發展,使文字終將有為圖像與聲音所淹沒,甚至取代的可能。如果文字一旦失去其作為人類傳媒的主要載體,以文字為傳達媒介的文學還能不能存在呢?文學是不是就因此結束了它數千年的生命呢?不錯,這的確是一種可能的發展趨勢,平面的出版品日益衰微就是足以令人無法樂觀的徵兆。不過,真正到了那一天,電影、電視、舞台演出或將取代小說和紙上的劇作,有聲書或將取代無聲書…然而,人類的文學心靈依然存在,人類的創作慾望依然存在,文學不過是換了一個載體繼續存活下去罷了。何況,現在尚無須過度悲觀,看樣子,這一天,在21世紀還不會馬上到來!
由於異質文化的日漸混融,除了語言的區別外,如今世界各國文學的思潮與意涵、形式與技巧,已日趨一致。中國的傳統本奠基於家族倫理,在老人文化主導下,特重對父母長上的孝道;西方的文化則更具有前瞻性,重視對子女晚輩的維護,未免輕忽了對老年人的敬重。二者皆有所偏,如何取得平衡,是中國作家可以貢獻的場域。古代中國沉浸在老人的視野中,不願面對人性中狂暴邪惡的一面,遂形成溫柔敦厚的詩教,是為中國傳統文學的特質,唯其末流,亦難免流於虛矯或鄉愿;相反的,古希臘的悲劇精神與自我犧牲的基督原型則形成西方各國文學的共同傳統,常不以血腥暴戾為忤。試看今日海峽兩岸的文學作品,溫柔敦厚的固然不少,悲慘暴戾的也為數眾多,王文興《家變》中的逆子虐父、七等生《我愛黑眼珠》中的丈夫在災難來臨時棄絕結髮、駱以軍、郝譽翔的不避家醜,都絕不合中國傳統的家族倫理;陳裕盛的血腥暴力,蘇童《米》中親人的互恨、互害,余華在〈現實一種〉中的兄弟相殘,也都十分冷酷;莫言尤猶過之,《紅高粱家族》中有活剝人皮,《酒國》中有紅燒嬰兒,《食草家族》中親族間居然剜眼、割喉、斬手斷腳,更別說強調肉體酷刑的《檀香刑》了,完全走上法國劇人阿赫都(Antonin Artaud)所提倡的殘酷劇場的道路,也就是說他們正在戮力進入了西方文學所營構的潮流。中文作家的這種種背離傳統的表現,雖然開始遭遇到一些批判的聲音,但是後來竟漸為當代的中文讀者無異議地接納了,而且贏得批評家的讚譽,足見當代的中國文化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莫言也因此受到西方讀者的喝采,而終於贏得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委員的青睞。當代兩岸的文學作品可說在第二度西潮的沖激下,已分享了西方文學的血脈傳統,將其納入了中國現代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如美學上,壯美與優美可以並存,溫柔敦厚與悲慘暴烈也似乎並非勢不兩立。在教育心理學上,二者均具有陶冶人性或洗滌情緒進而促成昇華的學理根據。因此我們相信,只要作家在不受外力干預下可以自由發揮其內在的潛能,那麼21世紀,中國從艱辛痛苦中蛻變而來的新文學,肯定有其繁花如錦的前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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