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格威」(Segway)上市後,成為時下民眾休閒代步新時尚象徵。但隨使用人口漸增,近日有民眾甚至將「車」直接騎上人行道、行穿線,與行人爭道,引發使用安全疑慮。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賽格威」是「非屬汽車」的動力運動休閒器材、載具,包含人行道、騎樓與車道等道路範圍,都禁止「上路」,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至3600元,並可連續處分至停用。
林基田表示,目前北市無開罰紀錄,但今天起會要求員警列入取締項目。
由美國電動滑板車公司於2001年研發生產的「賽格威」,採電力驅動,具自我平衡功能。T字型設計,透過站立踏板下陀螺儀感應,使用者只要身體往那個方向傾斜,車子就會朝哪個方向移動,時速極速可達20公里。
因騎「賽格威」如同滑雪,操控流暢性、機動性均高,國外不少購物商場、機場都當成場區內保全代步工具。
近兩年,國內如淡水漁人碼頭、南寮漁港、花蓮七星潭與旗津等幅員較大風景區、高爾夫球場與遊樂區,也有業者引進自用或出租牟利,提高服務機動性。
近日不少民眾發現,「賽格威」已被當成通勤代步車使用,包含人潮眾多的信義商圈、頂好商圈,甚至是馬偕醫院周邊,都看得見蹤跡;有些「車主」甚至還在人行道上大演與行人爭道戲碼。
本身也是「賽格威」使用者的市議員李傅中武表示,市內人行道寬度不足,光開放自行車都有人車爭道問題,開放不宜;但像西門町等徒步區就應適度開放,提供員警公務使用,提升值勤應變效率。
市府交通局長王聲威說,「賽格威」使用範圍是否放寬須由中央決定,但以時速極速僅25公里的電動腳踏車就被禁止上人行道來看,「賽格威」上人行道,「車速是快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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