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幸福?這問題可能要就教於前些日子在台拜訪的《幸福是甚麼?》一書作者,同時也是以「世界最幸福的國度」而聞名之不丹現任總理,吉美•廷禮。 國民幸福指標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是1998年在聯合國開發署亞太千禧高峰會中提出的替代發展典範(替代所謂的國內生產毛額GDP),不丹開始採行已達25年之久,現在GNH也成為廣受歡迎的全球論述。 談國民幸福指標太過龐然,做為媒體人,我最關心的,是書中之第19講- 幸福的媒體。 現在是媒體在教育我們的孩子,灌輸他們價值觀,反而不是父母親。媒體既反應現狀的變化,也形塑新的現狀。站在GNH看待媒體的角度:反對由媒體引導的低俗商業主義風潮,反對社會的炫富心態,反對專業媒體的聲音被威權領袖、企業主、廣告界掩蓋,甚至劣幣驅逐良幣。吉美•廷禮同時也說:媒體無時無刻都在傳達某種價值,建立公共意向,媒體不只是社會和公共論壇的守門員,還負有批判性的公共職責。也因此,媒體有義務帶動社會前進,定義並推廣正確的價值觀,才能對增進個體與社會整體的幸福,有所貢獻。 我們不妨依此來檢視一下台灣今日的媒體,特別是一般人印象中的電視媒體特色又是甚麼呢? 我在某大學傳授媒體素養相關課程。有一天,在課堂中,某位學生滿臉狐疑,問了我一個問題。 老師:如果今天有一個數位商品,它的介面設計不良,它的使用不符合人體工學,甚至於它的價錢不具親和力,廠商依此來修正自己的介面、操作外型,甚至於是售價,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對不對? 我點點頭。他繼續說,但是,當某一頻道為了收視率,去修改它某個節目的內容,以討好廣大的收視戶,提高它的收視率,增加節目的收益時,為何它經常會被社會批評是譁眾取寵,是低俗,是負面節目的示範?為何同樣為了商業的理由,前者是合理,而後者就得到截然不同的評價? 這位同學問了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但是,這並非人們的偏見,或是"橘逾淮為枳"的問題。差別在於,兩個商品種類,一個是文化創意商品,另一個則是一般性商品。怎麼說呢?有差別嗎? 這些年來,文化創意產業成為諸如日本、英國、南韓等國家的顯學,如果我們在網路上搜尋資料,很快地,我們便可以發現,無論這些國家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有某些認定上的差異,但是,電視產業都是他們一致公認的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之一,電視對普羅大眾文化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但是,文化創意產業所產生出的內容也是商品,那麼,它跟一般的商品又有何不同?答案即在於它是 "文化創意"商品。文創商品與一般商品不同,除了強調獲利之外,它是否能提昇社會大眾人文素養及價值,是否能彰顯好的創意及內涵,更是決定它是否成為文化創意商品的主因。 如果,今天我們的電視媒體,只能將自己當成一般商品,完全強調獲利率,而不重視諸如多元創意,重視人文的精神層面,那麼,它與一般商品又有何差異,它還能忝為文化創意商品嗎? 很不幸地,幾乎不用作民調,我們就可以對媒體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印象有所描述。過度的商業主義、炫富、偽善、思想怠惰、價值僵化、扒糞等。案例少嗎?這一兩天的電視新聞更是活生生地鬧了個國際大笑話,明明是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逝世,某新聞媒體誤植為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畫面。很不幸地,壞事傳千里地,這起「悲劇」也被外國網路媒體注意到,並以標題「OopsTT: Taiwan news media erroneously reports on the death of the Queen of England」嘲諷台灣媒體吃錯藥。還好,"僅僅"是誤植畫面,大標是正確的,並沒有誤報成英國女王逝世。 我們的媒體究竟能帶給我們甚麼樣的幸福感?凡此種種,難道不足以說明,台灣的媒體已到了需要救亡圖存的地步。此時吉美•廷禮所提出的【幸福媒體論】,不啻為替台灣媒體量身訂作之當頭棒喝,特別值得我們省思。 想想不丹,想想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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